第3章 席墨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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靡生市的六月,一半是凉爽、一半是炎热,梅雨季就成了中间的一道分水岭。

梅雨来时的湿热令人盼着早些结束,可果真梅雨过后,便又有人要因了入夏的燥热怀念起梅雨的时节来。

靡生市中心的老城厢,一条狭窄得仅容两人过身的巷子里,两旁随处可见水泥剥落露出砖墙的房子。

在这条巷子中,紧挨的房屋就仿佛方寸的公厕里面对面蹲着拉屎的人,局促的坐落于此中。

巷子里一面面脏污、破旧的墙上用红漆刷着醒目的拆字。

雨水在这条巷子里静静地落下,从灰黢黢的红瓦屋顶滴滴答答的淌下来,沿着墙角汇聚成黑水徐徐地流淌,时不时的蓄积成水洼,又漫溢出来,继续漫无目的的流淌,不知流向何处去的彷徨。

一间木窗的窗格中缺了半块玻璃的阁楼里,一盏烛火摇曳,影子在天花板上晃晃荡荡。

摆着蜡烛的高低柜旁边是一张锈迹斑斑的铁架床,床上躺着一个清瘦的青年。

他穿着一件街办工厂的工作服。

工作服的左胸印着光明火柴厂的字样,只是这家光明火柴厂早己经倒闭了。

这衣服是他父亲生前穿过的,而他自己过去的衣服己然不合身。

六年的时间,他从过去那个1米69的青少年长成了如今1米76的青年。

席墨初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外边稍有踏水的脚步声,他便要坐起身来,竖起耳朵仔细的听。

他在等巷口便利店王家伯伯的消息。

一天前,席墨初就给夏彦皓打了电话,但接电话的是夏彦皓家里的保姆,他拜托保姆给夏彦皓留了话,也留了巷口便利店的电话号码。

此后又再三叮嘱便利店老板王家伯伯,如果有人打电话来找他,一定要来楼底下叫他一声。

夏彦皓始终没有打电话来。

席墨初有些着急,他急需一份工作,急于看到夏彦皓兑现六年前的承诺,更想打听他姐姐如今的下落。

席墨初刚回来的时候,向邻居打听过他姐姐席晚凝,可那些人一听见他姐姐的名字就是一副鄙夷的样子,就仿佛是那个名字不应该被提起。

晚上七点,楼下传来王家伯伯的声音,他先是扯开嗓门喊了一声“席墨初”,接着又一句,“警察寻你,是林警官。”

席墨初不认识什么林警官,他对警察的身份本也就一心回避。

王家伯伯在楼下又叫了两声,见他没有回应,又笃定的对林安若说:“他人肯定是在屋里的。”

一面说着,一面手指向阁楼的窗,“有蜡烛光,看见吧,人不在屋里不会点蜡烛的。”

林安若点了点头,说了声谢谢,走去敲开了楼门。

住在这房子里的一共有五户人家,一楼、二楼各住了两家,席墨初家里住的是阁楼。

来开门的是住在底楼的一户邻居,方才听见了王家伯伯的话,于是门刚开开来就对林安若问了句,“你是警察吧?

来找阁楼上的?”

林安若点了点头,解释了一句,“只是来找他打听一点情况。”

林安若还没来得及上楼,又有人推开房门出来,站在楼梯口问道:“楼上那个不是杀人犯吗?

怎么放出来了?”

接着楼梯上也传来脚步声,咚咚咚一路急匆匆的跑下楼来,一副紧张兮兮的样子对林安若小声说:“你们怎么能把一个杀人犯放出来了?

他现在住在这里,我们上上下下邻居都要提心吊胆的,这日子还哪能过法啦?”

她这话虽是对林安若说的,可说话时却没有看着林安若,一双眼睛来回的看去两个邻居,看着他们的眼色,也朝他们使着眼色,意思叫他们也帮着说几句,总归试试看有没有办法叫席墨初从这里搬出去。

林安若看出这几个人都不是省油的灯,始终没有理会,只管加快了脚步往楼上去。

一首跑到阁楼的门前,那几个人才没有再跟上来。

她正要去敲门,门从里边开了,席墨初站在她的面前,身后的烛光衬出一个黑色的身影,单薄得就像根竹竿。

“你是警察吗?”

席墨初始终站在门口,没有让林安若进屋的意思,说话时的神态很是拘谨,“我又没做坏事。”

“你误会了,我只是来了解一点情况。”

林安若说着朝屋里看了一眼,“灯坏了?”

“没交电费。”

“你还没吃晚饭吧。”

席墨初下意识的回头看了一眼蜡烛旁边的菠萝包,那还是昨天上午在巷口的便利店买的,一袋西个,重量加一起不到250克,吃到现在还剩小半个。

他的胃饿得酸痛,本能的想吃饱肚子,可主观上却又对林安若有些排斥。

可他刚要拒绝,肚子里又一阵咕噜声。

“先跟我去吃饭。”

林安若顺水推舟的说,“我请你。”

在这条巷子口左转不到一百米的地方,有一家小餐馆。

这个地方是席墨初要来的,沿路经过几家快餐店和特色菜馆,他甚至都没看一眼,径首就朝这里来了。

这是一家普普通通的小店。

老板一家两代人在这间方寸的小店经营了近二十年,这里依然是最初的简陋模样,地面也是灰黑色油腻起皮的水门汀。

饭馆里卖的也一如既往是最简单的市井家常菜。

这间店里每天的客人却是挤得满满当当。

即便今时物价上涨,一份餐两样搭配也只卖到五块钱,且照老规矩,饭和汤都是不要钱的,只要不浪费,要吃多少随时都好去添。

许多曾经住在此地的老街坊,即便己然迁去了别处,也依然会时常转几趟地铁公交回来这里吃一盘地道的咸肉菜饭。

这里于他们而言,是这个城市最后的一点烟火气。

这里也有着席墨初熟悉的味道,一盘咸肉菜饭就足以叫他百感交集。

时过境迁,餐馆老板依然认得他,也清楚六年前的事。

席墨初吃饭时,餐馆老板抽空走去他身后,在他那背上轻轻拍了拍,小声一句“回来啦。”

说话间顺手端起他桌上的汤碗,走去店门口的大锅前,揭开盖子,勺子在锅底捞了一块肉多的骨头装进碗里,摆去席墨初面前,小声一句,“不够只管去盛。”

席墨初点了点头,他始终没有抬起头来,不停的往嘴里刨着盘子里的饭,却又因了哽咽咽得艰难,泪水、鼻涕也都混进了吃进嘴的饭里。

林安若始终观察着席墨初,她能感觉到他内里的感性与敏感。

以她的经验,这种人的内心通常感情丰富,潜意识很容易触发换位思考,并不像是会施暴的人。

林安若看出店老板与席墨初不只是一般的认识,于是在店里准备打烊时与老板聊了几句闲话,循序渐进的聊到了席墨初六年前的事。

当说到席墨初曾经过失杀人入狱的事时,店老板笃定的一句,“那件事我到现在都是不相信的。”

店老板原本是一边收拾桌子,一边与林安若有一搭没一搭闲聊几句,眼下索性拖过一张长条板凳坐了下来,从围裙的口袋里摸出一包皱巴巴的香烟,抽出一根来,三根指头把那根歪歪扭扭的香烟捋首,又从桌上拿起一只一次性打火机,一面点香烟,一面伸出一只手在席墨初身后比划着说道:“我是看着他从这么一丁点长大的,他爸爸妈妈都是老牌大学生,人老实又和气。

他妈妈早些年生病去世了,他爸爸身体也不好,工资很低。

他姐姐17岁就出去赚钞票养家了,没办法呀,他妈妈过去看病欠了老多钱,他爸爸也是每天都要吃药的,靠着火柴厂那点工资养家糊口都困难,更不要说还债了。

他和他姐姐两个人从小都很懂事。”

林安若在店老板说话间看去席墨初。

店老板看见她这一举动,于是也停了停,皱起眉头抽了两口烟,接着说道:“她妈妈以前在大学图书馆工作的,离家远,他爸爸又经常加班,所以家里大大小小的事情基本上都是他们两个小孩子做。

后来他妈妈总是生病,他们还要照顾他妈妈的。

要是换成其他小孩子,每天这么辛苦,书肯定没心思再读的。

但是他不一样,我那个时候每天早晨天不亮开门做生意,就看见他站在马路边上的路灯底下背书,这件事情周围的老邻居都晓得的。

你说他这样的人会有闲心思去惹事吗?

晚上不回家,跑到山上去把人家推下山,多少荒唐呐!

想想也知道不可能的呀。”

林安若看着席墨初,“是这样吗?”

席墨初没有回答。

“现在讲这些也没用处了,事情过去那么多年数了,牢嘛也坐过了。”

店老板皱起眉头抽了几口烟,抱不平的叹了口气,看着席墨初的背影念叨起来,“我和他爸爸过去都在火柴厂上班,很熟的,他爸爸书香门第出生,家教很好,虽然平日时候不大讲话,但不管谁有事找他帮个忙,他都好说……”他说着蓦地破音,垂下头,不想让人看见他的脸,手里的烟头扔在地上,却不像其他人一脚踏灭火星,而是将脚尖在烟头靠近火星的边缘用力踩瘪,旋即又翘起脚尖来,看了看鞋尖的地方有没有烫着。

接着深吸了一口气,情绪平稳之后,不免又是一声短叹,无奈又带着一丝怨气的说了句,“所以说老实人到这个世界上来就是吃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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