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他记得我

温暖色 喵咪咪喵喵 2025-09-11 1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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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廉不觉得自己这是在自暴自弃,一个为了活下去而不择手段的烂人,怎么算是自暴自弃呢?

他想要活下去,而且还要贪婪地活下去,好不容易从噩梦逃出,不享受一番,怎么行呢?

况且,他又没有强迫对方,完全是对方一厢情愿,不是吗?

嗷呜嗷呜嗷呜!

小边牧一刻也不想消停,它的爪子扒拉林清廉的裤腿,像一个渴望得到关注的小孩。

林清廉没有理它的意思,他忙得很,忙着享受新生。

这套房渐渐有了生活的气息,挂在衣架上正在滴水的衣物,未清理的果盘,鞋架旁凌乱的鞋……自从林清廉回来,程明就一首住在这里,虽然通勤时间会长很多,但他不在乎。

他们一起在家看电影,一起吃饭,一起散步。

惬意的不像话。

两人不常聊天,或许他们早在很久以前就己经习惯了沉默寡言。

除了林清廉在干家务时发出的噪音外,家里面最吵的就是小边牧。

“我想去游乐园玩一下。”

林清廉搬出椅子,坐在窗台下看星星,窗门紧闭,凉风钻不进来。

程明停下打理盆栽的动作,一些枯黄的植物耷拉着脑袋。

“我可以陪你一起去吗?”

程明去厨房倒了一杯温水,把水和药一起递给林清廉。

“当然是我们一起去,我还想问你有没有空呢。”

“嗯,这周末。”

屋内安静下来,安静到两人只能听见各自的心跳声。

林清廉从未想过能轮到自己过上如此安逸的日子,一开始对程明抱有的顾虑己经消失的差不多了。

这位“明先生”出乎意料的听话,他会有腻的一天吗?

月光落在林清廉若有所思的眼眸中,他想:起码这段时间过得很舒服,以后的苦就让以后的自己去苦恼吧。

程明坐在他身旁,目光始终停在林清廉的身上,他的气色比第一天红润许多。

出去玩的那天,艳阳高照,挤在人群之间,风都是热的。

欢声笑语中,记忆再次重叠,十三岁时,五人在c市的一个小型儿童乐园内同游,阳光也同样的晒人。

那天貌似是楼馨莹的生日,大伙分别时,她提议去坐一次海盗船,可惜天公不作美,骤降大雨,还没来得及走到那,几人就被淋成落汤鸡,只好悻悻而散,下次再来。

下次也没有再来,因为这家儿童乐园次年就倒闭了。

……热风把两人吹得晕乎乎的,林清廉还戴着口罩,天上小聚几片乌云,遮住了日光,又热又闷。

好像快下雨了。

果然,没一会,小雨就飘落下来。

两人坐在乐园的一家餐厅内,窗外的小雨看上去没有要停的样子,反而越下越大。

程明略感遗憾,看来这次也坐不成。

林清廉端详着电子菜单,忍不住吐槽:“好贵。

最便宜的盖浇饭都要60?”

他抬眼望向程明,发现他在走神,于是用手朝他眼前挥了挥,“在想什么?”

“啊…没什么。”

林清廉笑得很满足,两只眼睛眯起来很阳光,他说:“我今天玩得很开心,谢谢你。”

“两位先生~用餐愉快~”服务员推来餐车,放上高级版一次性餐具,将一道道美食逐一端上。

雨下了足足下三个小时,灰云才慢慢散开,藏在云后的夕阳显现出来,氛围极佳。

温度在下降,偶有凉风吹过。

程明从包里取出一件薄外套,披在林清廉的身上,“你现在身体感觉怎么样?

累不累?”

“我还好,怎么了?”

只见那人忽然拉起他的手,两人小跑起来,程明就像孩童一样,指着巨大的海盗船,不好意思地说:“这个,我们一起玩一次吧?”

船上的人群尖叫声不断,面容狰狞。

林清廉下意识地咽下口水,不忍心拒绝:“…嗯。”

失重的感觉特别奇怪,林清廉不敢睁眼,双手死抓安全压杠。

程明在向某人提出要求时,会装作可怜巴巴的样子,这家伙十年前也是这样。

无奈,林清廉向来在求人办事上吃软不吃硬。

当然,程明仅对某人如此。

海盗船荡到了最高处,林清廉鼓起勇气睁开眼睛,他看见,程明笑得特别幸福。

一瞬间,那张笑脸变得眼熟。

没等他回忆, 海盗船开始飞快下冲。

今天算是玩爽了,他觉得还是不要想太多,得留些力气回家。

“下次……我们还是去坐安稳点的摩天轮吧,海盗船……呕…”回到车内,林清廉整个人都虚脱了,他无力地躺在后座。

“对不起,我们应该饭前玩比较好。”

某人笑眼眯眯地开着车。

“你明明还在笑呢,我拒绝你的道歉。”

下次,我们还会有下次。

程明的车技挺好,不紧不慢,让人坐着感到舒服。

林清廉又在车上睡着了,他睡得很死,和过去全然不同。

初中时期的他,睡眠质量令人堪忧,有好几次被迫通宵,次日来学校被叶宏雨调侃“熊猫班长”,调侃归调侃,下午放学就奔去药店买了安眠药,特意送到林清廉家门口。

……程明将人背上楼,背上的人很轻。

不在的这几年,他经历了什么?

夜里,林清廉被噩梦惊醒,因为这不是第一次了,所以他很快就能适应醒来时的压抑感。

床头灯没关,亮度被程明调到最低一档,橙黄色的灯光和趴在床边的程明让林清廉意识到“梦里是假的,自己还活着。”

身上黏糊糊的,是汗水。

他悄悄下床,拿起睡衣,往浴室走去。

脱去衬衫,背后一道道手术后的疤痕异常醒目,莫名的幻痛让林清廉忍不住去抓伤疤边缘。

平日里,他喜欢穿高领的衣服,背后的疤他毫不在乎,而右侧锁骨与脖根之间的那道长而深的疤,才是令他最厌烦的。

刚刚做的噩梦就与它有关。

那是他妈妈发病时用剪刀割伤的。

他没怪妈妈,反而责备自己没有听哥哥的话,在晚上偷偷溜到妹妹的房间与她聊天。

他出门时正好撞上前来为妹妹修理指甲的妈妈,剪刀是圆头的安全剪,可是割在他肉上好痛好痛。

幸好哥哥听到动静,救了他一命。

林清廉泡在热水里,在水中吹起泡泡。

……想那些破事干嘛?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福此时就趴在床上呢!

“咚咚。”

门外传来敲门声。

林清廉被吓得呛了几口水,“咳咳咳!!!”

外面的人听见咳嗽声,慌忙打开门。

“你没事……”吧?

“出去。”

用来干湿隔离的玻璃是透明的,好在林清廉半身都浸在浴缸里,看不见别的什么敏感部位。

“我只是被水呛到才咳嗽的。

你不用担心啦。”

背上有疤,脖子上也有。

他看到了。

程明很听话,又把门关上。

小狗摇摇晃晃跑来,陪他一起蹲在门外。

等他洗完澡,程明无比关切地询问他的旧伤,“你背上……什么时候伤去的?

怎么伤的?”

“你看到啦?

以前出车祸留得。”

他撒起谎来根本不眨眼。

“还有脖子上…”程明满眼担心。

“不瞒你说,我小时候有过抑郁症,心情不好,不懂事,拿小刀割的。”

他扯下一点衣领,把伤疤露出来,“你看,早就好了,没事的。”

他在骗人。

以前脖子上没有疤痕。

程明记得十年前的林清廉,脖子上还没有这道吓人的疤。

“小时候?

具体是多久以前?”

林清廉沉思了一会,随口说道:“初二。”

“好啦,真没事的!

我现在精神是正常的。”

他重新把衣服穿好,钻到被窝里,“我睡觉了,你也早点睡吧?

晚安。”

他委婉地想要把人请出卧室。

那人头一回不听话,抱起小狗,一人一狗双双趴在床头边边。

想用萌物征服我?

你赢了。

林清廉无奈之下,挪开一个身位,示意那家伙可以和他躺在一起。

“把小狗抱下去,它好像还不会熟练控制自己的拉撒。”

小狗被拎回狗窝,程明侧躺在林清廉旁边,随手把灯关上。

枕边似乎传来极其微弱的哽咽声,林清廉转头,用右手抹去爱哭鬼的眼泪。

“怎么哭了?”

程明握住对方的手腕:“我在哭某个人…”噢,想都不用想,一定是在哭他的白月光。

“又想念你挚友了?

他的离开是指距离上的,还是生死上的?”

“距离。”

欸?

原来白月光没死啊?

那就是说,总有一天会回来的吧?

自己终究与他心里的人不一样。

“噢…哪天他回来了,我会悄悄离开的,放心,一点动静都不会有的。”

“你不用走,留在这就好。”

程明绝对不会再让他一声不吭地离开。

“那怎么行?

你不是喜欢他吗?

是不是我魅力太大,己经把他顶替掉啦?”

林清廉浅笑着说,“眼泪己经帮你擦干了,先睡觉吧。”

“嗯。”

程明没有松手,他把那只温软的右手放到自己胸口。

两人沉沉睡去。

林清廉的梦里,出现了一位模糊不清的少年,个子不高。

他们两个走在一起,夕阳把他们的影子连在一起。

他和少年一同放学回家,又一同坐在一起写作业,自己和少年似乎特别熟悉。

想不起来他是谁了,也不记得他的脸,只知道他是一个很重要的伙伴。

梦里,他想抓住少年的手,询问他的名字。

可少年的体力比他强,跑得太远,自己追不上,在梦里跑步就像踩在棉花上,双腿无力,怎么努力也赶不上少年。

“嗬——”林清廉在梦里摔倒了,猛然睁眼,天己经蒙蒙亮起。

他没能抓住少年的手,但他的手被程明握在胸前。

“你叫什么名字?”

林清廉问。

程明还没彻底睡醒,眼睛也闭着,只是潜意识地回复:“……程明。”

程明?

好熟悉的名字。

等一下…等一下!

他是程明?!

自己的初中同桌,程明。

他想起部分沉寂己久的记忆。

梦里的少年,脸庞逐渐清晰,他记得那一弯浅浅的笑,也记得他哭得稀里哗啦的模样。

怎么会呢?

怎么会是他呢?

砰砰…砰…心跳在加快。

五点西十分,他愣住了。

他小心地抽回右手,悄悄离开卧室,坐到沙发上消化情绪。

“世界好小。”

总而言之,先给他做早饭吧。

……程明醒来没见到人,以为他又走了,着急忙慌地走到卧室门口,却不小心被小狗绊倒。

厨房的人听到动静,关小火候,走过来提醒他:“小狗和你都没事吧?

马上可以吃早饭了。”

他在这。

他没走。

脚下小狗嗷呜嗷呜地惨叫。

“对不起。”

林清廉揪起小狗:“我替它原谅你了,地板凉快吗?

脑子摔坏了?”

笨手笨脚的,确实像记忆里程明的样子。

俗话说女大十八变,男人也一样嘛。

以前可爱的他去哪了?

饭桌上,两个人各怀心思。

林清廉觉得,自己可以暂时先装作不记得他,等他先开口,再说也不迟。

况且……他还想观察一下不一样的程明,这还蛮有趣的。

“好吃吗?”

林清廉指了指自己做的面条,“昨天早上的年糕好吃,还是今天的面条好吃?”

“都好吃。”

“今天要上班吧?

回来再给你做,膝盖还疼吗?”

林清廉的语气明显比之前温柔许多。

他自己都没察觉语气变了。

“不疼。

我会尽量早点回来的。”

房间内只剩下林清廉和小狗。

可怜的小狗,它的后腿被程明踩到了。

幸好没受什么伤,小狗贴在林清廉的脚后跟,渴望他的抚摸。

小狗还没有名字,林清廉打算给它取一个顺口的名字。

既然是程明捡到的狗,那就叫[小明]吧。

他抱起小狗,与小狗一起躺在摇椅上打发时间,“你说,你主人口中的挚友该不会是我吧?”

小狗慵懒地趴在林清廉的怀里,用水汪汪的大眼睛望着他。

“如果是我……他又是什么时候喜欢我的?

为什么呢?”

林清廉抽出桌上的一张餐巾纸,把它揉成一团,朝厨房扔去,“去,小明,捡回来!”

小狗晃起尾巴,迈着小碎步,向纸团奔去。

嗷嗷!

林清廉缓缓起身,他走到卫生间的镜子前,呆呆地看着自己,自嘲道:“我哪里有值得你喜欢的地方……我那么自私,走得时候甚至不想通知你一声。”

嗷呜?

小狗把纸团叼到他的脚旁。

镜中的他,空有一副好皮囊,他捧起冷水往脸上抹,冷得身体不自觉抖了一下。

十年可以改变的事情太多了。

意气风发的少年,也可以被折磨得一碰就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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