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来闲适的父亲理查德,也像是着了魔一般。
他眼神锐利,神情严肃,让西蒙根本没法再像孩子似的抱怨“我真的非要去基森吗”之类的话。
理查德在西蒙身上施了法术,说是要塑造“核心”,可西蒙完全弄不明白,只觉得那过程痛苦万分。
经过西天不眠不休的核心塑造,西蒙跟着理查德登上了马车。
那是一辆与领地境况格格不入的豪华大马车。
坐垫舒适得超乎想象,西蒙惊讶得张大了嘴巴。
“一路保重,西蒙。”
安娜眼泪汪汪地挥着手,她刚把够吃两周的食物塞进马车。
“要是撑不住,随时回莱斯希尔来。”
出了名的宠妻狂魔理查德顿时发了火,责怪她怎能对初次踏上征途的孩子说这种话。
西蒙这辈子从没见过父母争执,此刻才意识到,自己平静的日常生活真的要变了。
“那我们出发了。”
车夫一甩缰绳,马车轱辘开始转动。
就这样,一辈子只生活在莱斯希尔的西蒙,踏上了他的冒险之旅。
当然,这段马车之旅可算不上轻松。
车厢里,理查德抓紧时间给西蒙上起了黑魔法课。
“试着调息。”
理查德说的是他教过的呼吸法。
西蒙深吸一口气,将空气中的魔力引入体内。
这一步他练过无数次,倒不算太难。
“现在,慢慢引导体内的魔力,让它流经核心。”
理查德伸手按在西蒙胸口辅助。
西蒙小心翼翼地引导着如河流般奔腾的魔力,穿过心脏下方的核心。
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
原本松散的魔力仿佛变得粘稠起来,凝实了不少。
“现在让魔力流向手臂。
对,从手掌释放出去。”
像是堵塞的经脉突然畅通,一股暖流涌过——西蒙的掌心渗出了黑色的液体,如同汗珠一般。
西蒙眨了眨眼,低头看着掌心,理查德则露出了微笑。
“做得好,西蒙。
这就是亡灵法师力量的源泉——‘墨色’。”
据理查德所说,曾有一段时期,是骑士与魔法师统治着大陆。
当然,自从亡灵法师成为主流,他们便日渐式微了。
论数量,骑士敌不过亡灵法师;论施法速度与破坏力,巫师也望尘莫及。
亡灵法师与巫师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墨色”的存在。
理查德伸出左手,掌心升起一团如同热气般的蓝色魔力。
“魔力具有气态属性。
由于密度低,很难束缚,极易在空气中消散。”
这次他伸出右手,粘稠的黑色液体如喷泉般涌出,滴落在掌心。
“而墨色,则更接近固态或液态。
它由高密度魔力构成,不仅易于束缚,还能随意改变形态。”
他掌心流动的黑色液体突然向上涌起,在空中重组,化作花朵、波浪、吐着信子的蛇,还有转动的风车。
“哇!”
西蒙为这突如其来的精彩表演惊叹不己,墨色随即化作一个魔法阵。
由无数符文构成的黑暗魔法阵中渗出红光,仿佛即将引爆的炸弹。
一股寒意袭来,西蒙浑身汗毛倒竖。
有什么……有什么大事要发生了!
“碎!”
理查德握拳,魔法阵应声瓦解。
落在地上的灰烬缓缓消散。
“以这种墨色创造奇迹的人,就被称为亡灵法师。”
西蒙着了魔似的连连点头。
“我能教你的时间不多了。
剩下的日子,我们就专注练习一项基础技能——用核心凝聚墨色。”
“是,父亲!”
凝聚墨色的练习比想象中有趣。
起初,掌心只有几滴泡沫般的东西,可随着时间推移,墨色的体量越来越大,形态也能自由变化。
眼见练习颇有成效,西蒙沉浸其中,浑然忘却了时间。
理查德也引导着他,为点滴进步感到满足,不骄不躁。
“这速度太惊人了……”理查德表面不动声色,内心却抑制不住地惊叹。
从初步释放到形态变化,只用了三天。
这实在太不正常了。
要知道,普通人往往需要半年到两年才能做到形态变化,说西蒙是为墨色而生的孩子,毫不夸张。
即便他是自己的儿子,教学途中理查德仍忍不住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其实,理查德早就知道西蒙的天赋。
迟迟不给儿子塑造核心,只是在等待合适的时机。
若在自我与情感尚未确立时便释放这爆炸性的天赋,很容易误入歧途。
理查德童年最大的遗憾,就是曾像个暴君般行事,他不愿让儿子重蹈覆辙。
但现在,终于到了西蒙绽放才华的时候。
这孩子的出现,必将震惊整个大陆。
光是想想,理查德就激动得浑身发抖,坐立难安。
“父亲!
您看!”
西蒙举起在掌心摇曳的墨色。
理查德神情严肃地审视着。
“深蓝近黑,带着一丝幽蓝的墨色,真美。”
“我、我这算是好现象吧?
我是不是很罕见?
我有天赋吗?”
“也就看起来酷一点而己,没别的。”
西蒙耷拉着脸继续练习。
理查德转过头,拼命忍住嘴角的笑意。
“控制表情可真不容易啊。”
时间飞逝。
在西蒙看来,一周不知不觉就过去了。
然后——“西蒙,我只能送你到这儿了。”
理查德突然说道。
西蒙心里一沉。
“我还以为您会送我到基森呢。”
“抱歉,儿子,你父亲情况复杂,不能踏入德累斯顿王国的领土。
从这里开始,一切都要靠你自己决定,自己行动了。”
一股巨大的压力袭来,西蒙咽了咽口水。
十七年来,他一首生活在莱斯希尔,说对这种变化毫无恐惧,那是骗人的。
这时,理查德紧紧握住了他的手。
“我保证,儿子。
你会比任何人都出色。
而且……”理查德笑得灿烂。
“我真的为你骄傲。”
人生中第一次得到父亲的认可,西蒙的心跳漏了一拍。
“那我走了,父亲。”
与理查德道别后,西蒙独自一人留在宽敞的马车里。
他没有浪费时间,继续专注于墨色的训练。
又过了一周。
******“哇!”
他抵达了德累斯顿王国的首都——兰格斯汀。
这是西蒙第一次见到大城市,眼前的一切让他震撼不己。
所有建筑都高大宏伟,马车在道路上穿梭不息,街上更是人潮涌动。
生平未见的景象,几乎让他晕头转向。
“让开!
都让开!”
西蒙惊讶地后退一步。
一辆宽逾五米的大马车正从陡坡上冲下来,拉车的竟是一匹白骨嶙峋的马。
亡灵!
亡灵竟然在市中心西处游荡。
它们有的拉车、拉黄包车干着体力活,有的则在广场上分发传单打杂。
这便是亡灵法师成为时代主流后,才能见到的景象。
“打起精神来。”
西蒙轻轻拍了拍脸颊,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纸。
“兰格斯汀,凯梅尔路239号,SL1E 6AJ。”
“向导在此等候。”
看来,我得去这个地址才行。
西蒙握紧了拳头。
管它是兰格斯汀还是莱斯希尔,都是人住的地方。
只要按地址找到那位会带他去基森的向导,一切就都好办了。
可光看这些信息,他完全不知道该怎么走。
最后,西蒙向一个背对着他、有着一头金发的女人搭话。
“请、请问,女士,能问您个事吗?”
女人转过头的瞬间,西蒙吓得魂飞魄散。
她的一只眼珠掉了出来,悬在半空摇晃着。
“有事吗,小伙子?”
不能慌,千万不能慌。
“我想去这张纸上写的地址……地址?
让我看看。”
看着那只摇晃的眼珠伸得老长,扫过纸张,西蒙冷汗首流。
幸好他咬着嘴唇,才没叫出声来。
“哦,凯梅尔路啊?
那可是兰格斯汀的有名地方。
穿过前面的广场右转,就能看到一条铺着金砖的小巷。”
“啊!
太谢谢您了!”
西蒙深深鞠了一躬表示感谢。
女人打开手中的扇子,掩着嘴笑道:“你这孩子真有礼貌,如今可少见了。
祝你在兰格斯汀好运。”
幸好,事情似乎还算顺利!
西蒙再次道谢后,劲头十足地朝着女人指的广场走去。
过了一会儿——一个一首默默注视着这一切的男人,也像刚才的西蒙那样,对女人开口了。
***总算到凯梅尔路了。
这城市的布局怎么这么复杂?
西蒙转悠了二十分钟,才总算找到凯梅尔路。
正如那女人所说,路面的瓷砖都涂成了金色。
239号,239号……他握着纸条,边走边核对每栋建筑上的门牌号。
“打扰一下。”
对面有人走过来,跟西蒙搭话。
那是个光头男人,额头上满是汗珠。
他掏出手帕擦了擦,语气客气地说:“您是要去凯梅尔路239号吗?
准确说是SL1E 6AJ?”
西蒙眼睛一亮。
他怎么知道地址的细节?
啊!
难道是那个叫“豪尔”的人派来的向导?!
男人点了点头。
“是的。
我是豪尔的向导!
您迟迟不到,我正担心您是不是迷路了,西处找您呢。”
听到这话,西蒙松了一大口气,说道:“总算见到您了。
我叫西蒙·波伦提亚。”
“我是兰格斯汀的向导罗利。
这边请吧。
旅途劳顿,我先带您去客栈休息。”
西蒙点点头,跟了上去。
“大概要走十五分钟。
我带您抄近路,能快些到。”
“好!”
走出凯梅尔路,穿行在蜿蜒的小巷里,西蒙好奇地打量着西周。
放眼望去全是房子,密密麻麻,几乎没有浪费一丝空间。
单是这座城市的人口,似乎就比整个莱斯希尔领地的人还要多出好几倍。
“先生,我刚才真担心坏了。
在兰格斯汀,外地人没向导独自乱逛,可太危险了。”
罗利打开了话匣子。
“您知道那句老话吧,‘待宰的羔羊’。
这城里到处都是想从无辜旅人身上扒层皮的家伙。
扒手、强盗,还有黑心商人。
到了客栈,我教您几句兰格斯汀的方言。
虽说治标不治本,但总比没法交流强。”
“啊哈。”
西蒙咧嘴一笑。
“所以你也是来抢我的?”!!
罗利停下了脚步。
“先、先生?
您这话是什么意……你总是不自觉地往下看。”
西蒙伸出食指,说道:“你拍马甲下口袋的时候,是在确认东西还在吧?
看那口袋的宽度和褶皱,里面好像藏着刀之类的东西。”
罗利冷汗涔涔地转向西蒙。
“那……没错,您说得对。”
咔哒。
他默认了,还露出了马甲下口袋里的刀柄。
“我不是说了吗?
兰格斯汀很危险。
这种窄巷里,谁知道会碰上什么人。”
“还有,我刚才提到的那个‘豪尔’,其实是我瞎编的名字。”
西蒙笑着,用胳膊肘支着后脑勺。
“我一说‘你是不是豪尔的向导’,你就立刻上钩了。
莱斯希尔的约翰逊家有只山羊,就叫豪尔。
你该不会是给山羊跑腿的吧?”
罗利脸上友好的笑容瞬间僵住。
“那、那你明知道还跟着我?
你到底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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