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苏晚,二十六岁,曾以为握住了全世界最亮的星辰。
窗外是城市的流光溢彩,而我眼中只有沈牧辰。他刚结束一个跨国视频会议,略带疲惫地捏着眉心走向我,身上还带着清冽的须后水味道。
“还在画?”他从身后拥住我,下巴轻轻抵在我发顶,温热的气息拂过耳廓。电脑屏幕上,是我为我们的结婚三周年纪念日设计的插画——一对依偎着看星空的恋人,背景是他当年求婚时的那片海滩。
“嗯,想给你一个惊喜。”我侧过头,蹭了蹭他的脸颊,心里像含着一块慢慢融化的蜜糖。
他低笑,声音带着磁性震动透过胸腔传来:“你就是我最大的惊喜,晚晚。”
这不是敷衍。我记得无数个这样的瞬间:他会在凌晨两点为我掖好被角,记得我所有稀奇古怪的过敏源,在我熬夜赶稿时默默煮好一杯温热的牛奶,甚至在我对着枯萎的花束沮丧时,变魔术般从公文包里拿出一支还带着水珠的玫瑰。
他会凝视我的画稿,眼神专注得像在欣赏绝世珍宝,然后说:“晚晚,你是我的缪斯。”
朋友们都说,苏晚,你上辈子一定拯救了银河系,才找到沈牧辰这样的男人。年轻有为的科技公司CEO,英俊、沉稳、富有,却偏偏把我这个小小的插画师捧在手心。
我也深信不疑。
他的爱意是密不透风的网,是温暖灼人的日光,让我心甘情愿地沉浸其中,甚至渐渐收起了自己的羽翼。独立接稿越来越少,更多的是待在我们宽敞却渐渐显得空旷的公寓里,琢磨着他爱吃的菜谱,布置着他喜欢的家居风格,等待着不知何时才会结束加班归来的他。
我曾觉得,这就是幸福最极致的模样。以他为核心,构建我整个世界。
“牧辰,下周三晚上,空出来好不好?”我转过身,环住他的腰,仰头看他。下周三,是我们约定好去看一场小众画展的日子,早就标记在日历上。
他眼神闪烁了一下,极其快速,快到我几乎以为是灯光造成的错觉。他抬手揉了揉我的头发:“好,我尽量。不过下周有个重要的融资谈判,可能时间会比较紧张,我让助理再确认一下日程。”
心里有那么一丝极细微的失落滑过,像针尖轻轻扎了一下。但我立刻把它按捺下去。他管理着那么大的公司,压力繁重,我不能不懂事。
“没关系,工作要紧。”我扬起笑脸,“你先忙,结束了我们再联系。”
他吻了吻我的额头,带着赞赏的语气:“晚晚最乖了。”
那时我还不明白,太过“乖”的孩子,往往是最先被忽略的那一个。爱得更多的那一方,总是率先熟练掌握了自我安慰和替对方开脱的技能。
他只是太忙了。他是为了我们的未来打拼。我不该胡思乱想。
我这样告诉自己,将心头那一点若有似无的阴霾驱散,重新投入他的怀抱,汲取着那令人安心的气息。他的拥抱依然有力,心跳沉稳,我闭上眼,觉得那点不安真是荒谬透顶。
看,星辰还在我掌心,光芒璀璨,触手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