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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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厌烦了。”他掰开我紧抓着他衣袖的手指,冷漠的说“人妖殊途,

你我不过一场露水姻缘,你走吧。”我不懂,明明前一天,他还温柔地笑着,

许诺要中了举人就娶我,给我一个种满蜜枣树的家。我哭着问他,

为什么要打破“永不骗我”的誓言。很久、很久以后我才知道,为了不让我伤心,

这个傻瓜选择了一个人走向生命的尽头。他说的每一个伤人的字,

都是在用尽全力推开我;而他说的每一次谎,都是在拼命守护我。那句“我厌烦了”,

原来是他用尽最后一丝力气,说给我听的、最绝望的情话。

《相思烬》第一章 静心换痴心我记不得那天太阳好不好,只记得饿。妈妈说,

山里的冬天来得早,要多存些田鼠和果子。可我太饿了,偷偷溜出了洞口,然后,

踩到一个好冷的东西,然后咔嚓一声。好疼!我的腿就被什么又冷又硬的东西夹住了。

一个很高很高的人出现在我面前。他咧着嘴笑,露出黄黄的牙齿:“嘿,好俊的一张白狐皮!

”皮?他要我的皮吗?我害怕极了,想妈妈,妈妈的怀抱是暖的,舌头是软的。人类,

果然都是坏人。他把我塞进一个铁笼子里,拎到了村口,那里有好多好多的人,他们看着我,

指指点点。抓我的那个人大声地喊:“上好的白狐,皮毛无损!”妈妈,我好害怕。

就在这时,一角蓝色的衣摆停在了笼前。那是个书生,身上有股干净的墨香,他蹲下来,

眼睛和我平视着。他的眼睛真好看,像山顶上最干净的夜空。他的声音轻轻的。“它受伤了。

”猎户没好气地说:“金贵着呢,书生,你买不起。”书生没有说话,

他起身从脖子上解下一个用红绳穿着的、亮晶晶的东西。那东西好像是玉做的,

在阳光下温润润的。“我用这个,换它。”他如此说道。猎户的眼睛一下子瞪圆,“小书生,

你……你疯了?为个畜生,把传家宝都卖了?”我不知道什么是“传家宝”,

但我看到猎户的表情,知道那个亮晶晶的东西一定很贵很贵。猎户又嘟囔了一句:“书生,

狐狸可不是什么好东西,沾上了,你这辈子的功名路,怕就走到头了。

”书生只是温和地笑了笑:“一条性命,比功名重。”猎户盯着他看了半天,

最后像是泄了气,打开了笼子门。那个好闻的书生朝我伸出手。我犹豫了一下,还是瘸着腿,

一瘸一拐地爬了出去,小心翼翼地凑到他的脚边。他轻轻地把我抱了起来,他的怀抱好暖和,

我把头埋在他怀里,突然觉得,或许……或许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坏银。

第二章 书斋里的狐他的家很小,就是一间茅草屋,但很干净。他把我放在桌上,

动作很轻的用温水和布巾一点一点地擦拭我腿上的血污。“别怕,很快就不疼了。

”他的声音还是那么好听。药膏抹上去凉凉的,他撕下自己衣袍的一角给我包扎好伤口。

到了晚上,屋子里点起了一盏小小的油灯。我趴在椅子上,肚子不争气地叫起来。

书生笑了笑,转身进了小灶房。很快,一股浓浓的肉香味就飘了出来。

他端着一只烤得金黄流油的鸡腿。他把盘子放在我面前的地上。

我忍不住了扑上去大口大口地吃起来。好香!真的好香!比田鼠都好吃!我吃得满嘴是油,

连骨头都嚼碎了咽下去,把整个盘子舔得干干净净。这时我才发现,书生自己正坐在桌边,

喝着稀粥,面前只有一碟黑乎乎的咸菜。他把那么好吃的肉都给了我。

我的心里突然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样,有点难受,我瘸着腿跳下椅子,走到他脚边,

用头轻轻蹭了蹭他的裤腿。他愣了一下,随即低下头,对我温和地笑了。他只是伸出手,

摸了摸我的头。“小家伙,快吃吧,吃了早点好起来。”我就这样,有了一个家,和他。

每次他都把肉挑出来给我吃,自己只吃菜,有一次我学乖了,只吃一半,

用鼻子把剩下的一半推给他。他愣着笑了笑,把肉和我分着吃了。我最期待的,

就是他去县里。因为每次他从县里回来,都会给我带一小包用油纸包着的蜜枣,

那是我吃过最甜的东西,比好吃的野浆果还要甜一百倍第三章:学习为人我的伤很快就好了,

腿上只留下了一道浅浅的疤。我不用再待在椅子上了,可以在这间小屋里跑来跑去。

这个家里最多的东西就是书。林知许——这是他的名字,我听见村里人这么叫他,

每天除了去村里的私塾教小孩子们念书,剩下的时间几乎都在看书。他看书的时候很专注,

会用一种很好听的调子把书里的字念出来。我最喜欢做的,就是跳上书桌,

找个地方蜷缩起来,听着他的读书声睡觉。阳光从窗户照进来,暖洋洋的,

他身上的味道和书的味道混在一起,让我觉得特别安心。有时候他会发现我在偷看他,

就放下书,用毛笔杆的另一头挠挠我的下巴,我舒服得直哼哼。有一天,他突然来了兴致,

笑着对我说:“小家伙,我教你写字吧。”他握住我的前爪,想蘸一点墨水。我觉得好玩,

就挣脱开自己一爪子。按在他面前的宣纸上,一个墨色的梅花印就出现了。我以为他会生气,

吓得赶紧缩起爪子。可他却笑起来。他拿起笔,

在我的爪印旁边画出一个活灵活现的狐狸脑袋,然后又在旁边,写下两个小字。他说,

厉害的狐狸有九条尾巴,所以……“九儿”,就是我的名字。

九儿……九儿……我在心里念了好几遍。这是我的名字,林知许给我的。有了名字以后,

我好像更聪明了些。我开始学着林知许的样子,笨拙地模仿他做的一切。

隔壁的张婶心疼林知许一个人过得清苦,时常会送些自己做的馍馍或者一碗炖菜来。

每次张婶来,林知许都会对她躬身行礼。我也学着他的样子,人立起来,

两只前爪学着他的手势一拱一拱的。逗得张婶和林知许都笑弯了腰。林知许摸着我的头,

一个劲儿地说:“我们九儿,真是个小机灵鬼。”我最期待的,就是林知许去县里。

因为每次他从县里回来,都会给我带一小包用油纸包着的蜜枣。那是我吃过最甜的东西,嗯!

比熟透的野浆果还要甜一百倍。有一次,他给了我几枚铜钱,笑着说:“九儿,

今天你自己去买蜜枣,好不好?”我见过他用这个圆圆的的东西换东西,便用嘴叼着铜钱,

跑到了村口卖零嘴的小贩那里。我把铜钱放在他摊上,小贩认得我,

笑呵呵地给我包了一小包蜜枣。我高兴地叼起蜜枣就要走,小贩却在后面喊:“哎,小狐狸,

钱给多了,还没找你呢!”我哪里懂什么叫“找钱”,

我把林知许给我的所有铜钱都放在了摊上,还叉着腰,觉得自己可厉害了。

最后还是林知许闻声赶来,无奈又宠溺地笑着,才把多余的铜钱要了回来。回家的路上,

他把我抱在怀里,一边走一边刮着我的鼻尖:“你这个小傻瓜,差点把我们的家当送出去了。

”我听不懂什么叫“家当”,我只知道,他怀里很暖,他说话的声音很好听,

而且他给我买的蜜枣,是全天下最好吃的东西。第四章:书生的枷锁林知许的生活很简单,

教书,读书,照顾我。但有时候,我能感觉到他并不开心,尤其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

他会一个人坐在油灯下发呆。他面前的书明明翻开着,可他的眼睛却没有看书,

而是望着窗外的夜。他的书桌上,除了笔墨纸砚,还放着一个木头做的小牌位。每当夜深时,

他就会点上一炷香,对着那个牌位看很久。我不知道那是什么,但我能感觉到,

他看着牌位的时候,很悲伤。整个人好像被什么看不见的东西压着。有一次,

我又看到他那样坐着,一动不动,我便悄悄地跳上桌子,走到他手边,

用我的头轻轻地蹭了蹭他的手背。他像是被惊醒了,低下头看着我。

眼睛里有我看不懂的疲惫。他没有说话,只是把我抱进怀里,一下一下地顺着我的毛。

他的声音闷闷的。“九儿,你说,一个人要是读了一辈子的书,还是不能让爹娘在九下安息,

那读书还有什么用呢?”我听不懂,我只知道他很难过。我便伸出舌头,舔了舔他的脸颊。

他把我抱得更紧了。“还是你好,”他轻声说,“无忧无虑的,只想着吃饱了晒太阳。

不像我……”后面的话,他没再说下去。第五章 此去经年这样平淡的日子过了很久,

久到我以为可以一直这样下去。直到林知许说:他要去一个很远的地方,叫“府城”。

他说要去“考试”,考上了,就能让过世的爹娘高兴,也能让我过上好日子,

每天都有蜜枣吃。我不懂什么是考试,我只知道他要走很久。我的心一下子就慌了。

他要把我送回山里去。他说,他不在,怕我一个人在村里受欺负。我不要!

我死死咬住他的衣角,发出呜呜的声音。我不想再回到那个只有我一个人的地方。他蹲下来,

把我抱进怀里。“九儿,听话,我必须去。等我考完了,就立刻回来接你。

”我还是不肯松口。他叹了口气,把我抱到我们初遇的那片山林边。他指着旁边一棵枫树,

对我说:“你看这棵树,三百六十五天后,等它的叶子再变黄的时候,我就回来了,

我们说好了,就在这里等我。”我终于松开了嘴。他最后摸了摸我的头,转身走了。

他的背影在林间小路上越走越远,最后变成一个小小的黑点,消失不见。山风吹过,

只有我一个人站在那里,好冷。第六章:十两“嫁妆”林知许不在的日子,

山里的一切都变得没有意思。田鼠都不香了,野果子也不甜了,连太阳晒在身上,

也感觉不到暖意。我每天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去那棵枫树下,用爪子在树干上划下一道痕。

我想,等我划满三百六十五道,他就该回来了。有一天,我趴在山坡上,

看到山下的小路上有一队人敲敲打打地走过,好热闹。队伍最中间,有一个穿红衣裳的姑娘,

头上戴着亮晶晶的东西。我听到路边的人说,那是“新娘子”,她要去夫家,

还带了好多“嫁妆”。我歪着头想了很久,新娘子,是要嫁给喜欢的人吧?

那我是不是也要嫁给林知许?我跳了起来,我要嫁给他!可是,我的嫁妆在哪里?

我听那些人说,嫁妆里有银子,是亮晶晶的好东西。于是,我开始了我的“攒嫁妆”。

我每天除了划树痕,就在山里到处跑,寻找一切亮晶晶的东西。发光的石头,铁片,

甲虫亮闪闪的硬壳。我把它们都刨出来,藏在我找到的一个树洞里。有一次,

为了从一条蛇的嘴里抢一颗它吞下去的亮晶晶珠子,我的胳膊被划了好长一道口子。好疼,

但我看着我的“嫁妆”越来越多,心里就充满了欢喜。我想,等林知许回来看到这些,

一定会很高兴很高兴。在这样日复一日的思念里,我的身体发生了奇怪的变化。有一天,

我从溪水的倒影里,看到了一个陌生的少女。她有一头乌黑的长发,一双和我一样的眼睛,

我惊奇地发现,那就是我。我学会了变成人。我开始学着人类的样子走路,一开始总是摔跤,

我对着树木练习说话,学林知许念书的样子。日子一天天过去,树上的划痕越来越多,

我的“嫁妆”也攒了满满一洞,大概有十两那么重。树上的叶子,终于又黄了。

第九章:人间的规矩林知许考上了秀才。消息传到村里。我们那间小小的茅屋,

头一次被这么多人围得水泄不通。乡亲们提着鸡蛋送给他,一口一个“林秀才”,

叫得林知许的脸一直红到了耳根。他被围在中间,有些不好意思,但眼睛里,

是我从未见过的光。很快,他们的目光就落在了我身上。他们看我的眼神很好奇,

好像我是什么没见过的东西。我才不是东西,我可是是林知许的小狐狸。

村长捻着胡子笑呵呵地问:“知许啊,这位是哪家的姑娘呀?长得真水灵。

”林知许正想着该怎么回答,我却往前站了一步,骄傲的叉腰说:“我是他妻子!

”林知许咳嗽起来,脸红得像块大红布。短暂的安静过后,人群里爆发出了一阵善意的哄笑。

我不明白有什么好笑的,我说的可是实话。隔壁王婆挤上前来,挤眉弄眼地说:“哎哟,

我说知许怎么总是不开窍,原来是已经有了啊!”林知许刚想开口解释,

我就在背后偷偷掐了一下他的腰。一旁的张婆也笑着打量我,满意地点点头:“嗯,

这闺女眉清目秀,一看就贤惠,会做饭。”张婆的话我就爱听了。贤惠!会做饭!

这一定是对一个好妻子的最高夸奖!我立刻骄傲地叉起了腰。

第十章:永不骗你张婆说我贤惠会做饭,我把这话记在了心尖尖上。一个贤惠的妻子,

当然要给自己的夫君做饭。于是,趁着林知许去村塾教书,我决定给他一个天大的惊喜。

我学着张婶的样子,淘米,洗菜,生火。结果,灶房里乌烟瘴气。

我自己也变成了灰扑扑的小花猫。

米在锅里最后全变成了黑色的小石头;豆角怎么煮都是硬邦邦的;鸡倒是烤熟了,

就是黑得像一块炭。可我还是满心期待地,把这顿“大餐”端到了他面前。

林知许看着桌上那几盘不明物体,表情有点复杂。他沉默了一会,决绝的拿起筷子,

面不改色地吃了下去。“好吃吗?”我紧张地问。他很认真地嚼了嚼,

然后对我点点头:“嗯,好吃。我们九儿的手艺,真好。”我高兴得尾巴在摇,

立刻宣布以后要天天给他做饭。他脸上的表情更复杂了。晚上,我饿得睡不着,

悄悄爬起来想把剩菜吃掉。我尝了一口豆角,又苦又涩,我的舌头都麻了,吐了出来。

眼泪一下子就涌了上来。他骗我。明明那么难吃,却骗我说好吃。我跑到床边,把他摇醒,

带着哭腔问他:“明明这么难吃,你为什么要骗我?”他看见我手里的豆角和我脸上的眼泪,

有些手足无措,把我拉进怀里,轻轻拍着我的背。“对不起,九儿,”他满是愧疚地说,

“我……我只是怕你难过。”“说谎就是不对的!”我委屈地捶着他的胸口。他任我捶着,

等我哭累了,才捧起我的脸,用指腹擦掉我的眼泪。他看着我的眼睛,

用一种我从未听过的、郑重的语气说:“好。我答应你,从今以后,我林知许,

再也、再也不会骗你苏九儿了。”我看着他认真的眼睛,点了点头。我相信他。

第十一章:笔墨与蜜糖我才发现,做一个“人”,有好多好多事情要学。

林知许不让我进灶房了。他笑着说,君子远庖厨,我们九儿是仙女,不能沾染人间烟火。

我知道他是心疼我,但是为了不让他觉得我是个没用的笨蛋,我决定学点别的。那天,

他又在灯下读书,我便凑过去,学着他的样子拿起一支毛笔。林知许看见了,

便放下书笑着说:“好,那我今天就教我们九儿写字。”他搬了张凳子让我坐在他旁边,

手把手地教我握笔。他的手掌很大,很暖,我能闻到他身上好闻的墨香,

还能感觉到他说话时的气息拂过我的耳畔。我的心跳得像揣了只兔子。他教我写的,

是我的名字。“苏……九……丿”没有成功写完。我的手不听使唤,

笔头画出一条歪歪扭扭的蚯蚓。我有些着急,手一抖一滴墨汁就溅到了我的鼻尖上。

我懊恼地叫了一声。“哎呀。”林知许却低低地笑了起来。他拿出自己的帕子,

凑过来小心翼翼地为我擦鼻子。他的动作很轻,眼神专注的好像在对待一件稀世珍宝。

我们离得那么近,我能清楚地看到他长长的睫毛,和眼眸里清晰的我的倒影。他的脸颊,

又悄悄地红了。为了奖励我的“进步”,林知许第一次带我去了镇上赶集。集市上好热闹,

到处都是我不认识的东西和没闻过的味道。我像一只真正的小狐狸进了大观园,

看什么都新奇。林知许就那么耐心地跟在我身后,我停下来,他也停下来,含笑看着我。

他给我买了一串红彤彤的糖葫芦,我开心地眯起眼睛,

先小心翼翼地舔了一下外面那层亮晶晶的糖衣,确认是甜的,然后把最甜的第一口,

举到林知许嘴边。“你先吃。”我说。他愣了一下,然后笑着,轻轻咬了一小口。

我看到一个摊子上摆着好多漂亮的发簪,其中一支是木头雕的,刻成了一朵小小的兰花,

很朴素,但很好看。我学着人类的样子,从兜里掏出一片我捡来的、最漂亮的红叶子,

递给老板。老板和林知许都笑了起来,最后,林知许用身上不多的铜钱,

为我买下了那支木兰花簪,他亲手为我簪在发间,端详了许久轻声说:“真好看。

”那支簪子,我此后日日都戴着,比我藏在树洞里的所有“嫁妆”都宝贝。

林知许在村塾里的名声很好,那些半大的孩子们都很喜欢他。有些梳着小辫的女学生,

会借着送家里煮的鸡蛋、或是自己编的草蜢的名义,跑来我们家看他。每当这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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