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十五年前,我手上阴差阳错断送了一条人命。
现在,那具小孩尸骨还沸腾在我羊肉汤锅之下,一刻不止。
为了守住这见不得天的罪孽,我被妻子厌弃、儿子疏远,被迫活成了一条不敢吠的狗。
而今,索命的厉鬼找上门来了。
、
儿子的女朋友身材高挑,模样漂亮,生得亭亭玉立。
鬓边别着个稍显幼稚的塑料发卡。
红得刺目。
像血。
我不受控制地一抖,手中碗彻底翻了,滚烫的羊肉汤泼洒了满地,得亏客人坐得远,只裤腿飞溅上些。
都是街坊邻居,也没多介意,反倒打趣,「咋了周哥?几年没见儿子这么激动?」
我脑子一片空白,嘴里胡乱应着,蹲下来收拾,以此来掩饰自己脸上的恐惧,余光不受控制地往羊肉锅的方向飘去——
那羊肉汤锅底下有夹层,里面烹煮着尸骨。
而在那段一刻也不曾忘记过的恐怖记忆中,尸骨的主人脸虽然稚嫩很多,但和面前的女孩子有七八分相似,手里也捏着同款的红***结发卡!
2.
那是十五年前的深夜。
为了能供上第二天一早的羊肉汤,我在后厨处理食材,听到外面有细微的动静,捏着砍刀,壮着胆出来看情况。
瞧见个***岁的小孩鼓捣开了我的收银机,正抓着大把钱往衣兜里揣。
我当时怒气上头,喝一声就冲了上去,要逮住这个小崽子……
后面无数次想起来都后悔得想死。
不过是钱而已,没就没了。
如果当时我没不依不饶地去追,那小孩儿也不会慌不择路地逃,最后也不会被我逼到灶台上,脚一滑,摔入了沸腾的汤锅里。
当时我吓傻了,回过神来去关火兑冷水时,手脚都僵硬得不像是自己的,等把人捞出来的时候,小孩儿已经没了气息。
熟了一半,呈现出一种诡异的粉白色,手按在肿胀的皮肉上时,毫无弹性地往内陷着。
那晚我过得很混乱。
啤酒白酒灌了一瓶又一瓶,吐了好几轮,挨到天都微亮时,终于哆哆嗦嗦地拿起了手机,打算自首。
可就是这么巧,老婆见我始终没回去,打电话来问了,听到我语气不对,连忙赶了过来。
她身体也在抖,狠狠掐着我的衣领眼睛都快瞪突出来,压低的声音仍旧刺耳,「不能自首!要是警察发现你这辈子都完了!我和你儿子也都得跟着完蛋!你要我们怎么做人!」
「听我的,只要把尸体处理好了不被发现,这事儿就可以当没发生过!」
「今天晚上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
我丧失了思考的能力,就像个行尸走肉般,按照吩咐将那具尸体一一分解,剔下来的肉煮熟喂了后巷的野狗,剩下的骨头、头发、手指那些不好处理的部分就先藏在了灶台铁锅下的狭窄空间。
后来怕警察来搜查,就自己拿铁烧制了个夹层,将人骨头放了进去。
不知是幸还是不幸,那小孩不是什么受宠爱的孩子,只引起了一点小风波,警察象征性地问了两句见过没,就归咎于小孩离家出走,再没人问津。
而我也提心吊胆了十五年。
如今,过去做的孽终于找上门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