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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白白一个穷逼的大学生。

因为不小心被车主撞了,他送了我一本书。

那本小说。

该怎么说呢?

感觉是。

鸡爪子写出来的。

人的脑袋都想不出来这种剧情。

那本小说,我一目十行翻完——这位千金大小姐的结局,实在太惨了。

为了男主,她不惜与父亲决裂。

记得书里苏我怒喝:“你若再和他纠缠,我就当没你这个女儿!”

可大小姐铁了心要留住男主,不仅力排众议将他招进自己亲手创办的公司,甚至为了满足他“不招女主就辞职”的要求,一次次打破原则妥协退让。

出去谈合同。

本该是男主应酬的酒局,总是她替他挡下一杯又一杯。

那些心怀不轨的客户借着酒劲动手动脚,她红着眼眶向男主求助时,得到的却是冷冰冰的嘲讽:“你想多了,他不非礼别人怎么就盯上你?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肯定是你太招摇!

看看这裙子短得像什么样子,妆也化得艳俗,就不能学学莲莲的端庄?”

在某天酒会上,女主被客户轻触了一下指尖。

男主瞬间暴起,当着所有人的面折断对方手腕。

满地狼藉中,他只搂着瑟瑟发抖的女主轻声安慰,全然不顾被客户借机刁难、被迫出面谈判赔偿的大小姐。

后续的法务纠纷、公关危机,全靠大小姐自掏腰包、低声下气地周旋。

每当类似事件发生,男主永远第一时间护住女主,任由为他擦***的女配独自承受风言风语和经济损失。

后来她去谈重要合作,却被女主设计,迷迷糊糊送到对方老板床上。

男主撞见这幕,反手就是一巴掌:“脏东西!

给我滚!”

任凭大小姐哭着解释,他头也不回地上车离开,将她丢在荒郊野外。

那夜暴雨倾盆,再后来,搜救队只找到了被野狗撕碎的遗物。

等大小姐的父亲得知真相要报仇时,男主早已凭借她的资源做大做强,反手吞并了老爷子的公司。

最后,白发人被逼得走投无路,而害惨大小姐的男女主,却踩着她的尸骨,过上了幸福日子。

为了让她不重蹈书里的结局,每天变着法子给她洗脑:“大小姐,强扭的瓜不甜!

这世上帅哥千千万,何必单恋一根草?”

在我坚持不懈的“谗言”攻击下,苏沐橙终于松口换目标。

我满心欢喜地准备见证新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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