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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闪婚了。

婚礼上,他举杯对我,“初次见面,今后还请多多关照。”

我笑着干了整杯酒,在心里默默回道:好久不见。

1孤寂的冬天总是特别寒冷,加班完已经是深夜。

负责提供暖黄灯光和烟火气的小摊贩早早收摊回家。

几扇透着惨白灯光的窗户衬得漆黑的写字楼更像是吞噬青春和冲动的怪物。

一路小跑赶上末班公交,坐在窗边看见不断闪过的路灯。

我终于有种活过来的感觉。

到家开门,没忍住学着日剧里的人说了句我回来了。

漆黑的房间不会有任何回应。

从冰箱里找出最后一袋速冻饺子,丢进咕噜咕噜的锅里。

宣告今天的结束。

吃了两粒褪黑素,刚想闭上眼。

母亲大人打来了电话。

“女儿啊,发我一份你的简历。

我这边认识个上市公司的老总,我帮你投投看好不啦?”

困意袭来,我也不去想母亲从哪认识的上市公司的老总,她后续说的话我也没听清。

我挂断电话,在手机中翻出那份标题为林芝月的文件,传了过去。

沉沉地闭上了眼。

2学校转来了新同学,是从大城市里来的。

听说是户籍在这边,回来高考。

他叫于沃若,是个男孩,模样清爽干净。

总是带着头戴式耳机,穿着宽松的纯色 T 恤,布满破洞和补丁的牛仔裤,标志只在电视广告上见过的板鞋。

在一群穿着五花八门、土气十足的少年中,特别显眼。

那股时髦感,吸引了学校大多数青春期少女的目光。

包括我。

从那以后,我也开始留意自己的穿着,向往县城里没有的品牌。

刺耳的闹钟响起,将我从睡梦中惊醒。

难得梦见了以前的事。

洗漱时,思绪不由自主地飘回过去。

到底为什么会喜欢他呢?

抛开他父亲大手一挥为学校每个教室装上空调的豪气。

他本身就足够耀眼。

他学习成绩够好,轻而易举夺得年级第一。

体育也不赖,是篮球场上最亮眼的身影。

我悄悄地打听了他的志愿。

埋头苦读,拼尽全力考进了同一所学校。

可我依然还是远远地看着。

因为他有喜欢的人了。

两人很相配,郎才女貌,佳偶天成。

我还未说出口的暗恋,就此胎死腹中。

可是见识过大城市繁华的我,再也不想回到小县城。

不想逛无尽的步行街,不想逛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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