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宇宙之根原,为一种动力。
故曰:“谷神不死,是谓玄牝。
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
绵绵若存,用之不勤。”
谷者,空虚之义。
神即指动力言之。
不死,犹言不息。
玄者,深远之义。
牝者,物之所由生。
言幽深玄远之境,实为天地之所自出也。
其力不息,而人不能觉,故曰:“绵绵若存,用之不勤。”
又曰:“道可道,非常道。
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
此两者同出而异名。
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常同尚,古假为上字。
名之为物,因形而立。
(《管子·心术》:“以其形,因为之名。”
又曰:“凡物载名而来,圣人因而裁之。”
)宇宙开辟,物各有其特异之形,乃可锡以特异之名。
若其初,则惟是一气而己。
气无异形,则亦无异名。
故曰“名可名,非上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也。
物之生皆依于道。
如天地之生万物,人之生子是。
然此己非其朔。
语其朔,则必未有天地之时,生天地之道,乃足以当之,故曰“道可道,非上道”也。
欲为谷之借字,为空隙之义。
下文云:“常无欲可名于小。”
言最初惟有构成万物之原质,而无万物;此构成万物之原质,即最小之分子,更不可分,故无空隙。
无空隙,则可名之曰小矣。
(于曰同字)“常无欲以观其妙”同意。
妙当作眇,即今渺字。
言最初惟有分子,而无万物之时,可以见宇宙之微眇也。
徼为皦之假字。
本书曰:“其上不昧,其下不皦。”
皦对昧言,乃明白之义。
言分子既***而成万物,则其形明白可见也。
有形(天地万物)无形(构成天地万物之原质)同出一境,此境则谓之玄。
言极幽深玄远。
此幽深玄远之境,实为构造天地万物之微细之原质所自出,故曰“众妙之门”也。
说皆古代哲学通常之义,本亦无甚难解。
特其辞义甚古,后世神仙之家皆自托于老子,又利其然而肆行附会,遂至如涂涂附耳。
今故不避其繁而详释之。
老子推原宇宙,极于一种不可知之动力;又认此动力之方向为循环,因之得祸福倚伏,知雄守雌之义,己见前节。
此为道家通常之义,无俟缕陈。
至其社会及政治思想,则湮晦数千年,有不得不亟为阐发者。
老子之所慨想者,亦为农业共产之小社会。
与孔子所谓大同者,正系同物。
所谓“小国寡民。
使有什百之器而不用。
使民重死而不远徙。
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
使民复结绳而用之”也。
夫日食大牢者,不可使之复茹其粟。
今乃欲使己经进化之社会,逆行而复返于榛还之境,此论者所以疑道家之说为不可行也。
而不知此殊非道家之意。
盖物质文明之进步,与社会组织之复杂,纯系两事,其间并无因果关系。
不幸此世界上,现存而昌盛之社会,此两者之进行,偶尔相偕。
其有不然者,则其社会或己覆亡,或尚滞于野蛮之境。
世遂谓两者必相平行。
其实物质文明之进步,乃人类知识之进步有以致之。
与其社会组织之堕落,了无干涉。
向使人类社会,永无阶级之分,一守其大同之世,“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货恶其弃于地,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不必为己”之旧,其知识亦未必不进步;知识进步,其制驭天然之力,亦未有不随之而进步者。
且社会组织安和,则无阻碍进步,及毁坏己成之功之事,其进步必更一日千里,远胜于今。
虽事无可征,而理实可信。
彼谓学问技术之进步,皆以人类自利之心为之基,实为最谬之语。
近世进步之速,乃由有己发明之科学为之基。
科学肇兴之始,果爱好真理为之乎?
抑亦有如今日,悬赏以奖励发明者致之也?
且人类之有发明,数十万年矣;私产制度之行,则数千年耳。
古人之所发明,虽视今日为拙;其进步,虽较近世为迟;然其性质则无以异。
私产未兴之世,又有何私利以鼓动之邪?
故知此等,全系习于社会之病态,而忘其健康时之情形之说也。
知此,乃可以读道家之书。
道家之所攻击者,全在社会组织之不合理,而不在物质之进步。
然其言一若攻击物质文明者,则以物质之进步,与社会之堕落平行。
物质实在不合理之社会中进化。
凡所创造,皆以供少数人之淫侈(读《淮南子·本经训》可见),社会虽因物质之进步而蒙福,亦因淫侈之增加而受祸,故大声疾呼而攻击之。
设使物质之进步,皆以供大多数人之用,道家必不攻击之矣。
此犹今日极守旧之人,仍有以机器为奇技淫巧,而欲闭关绝市者。
其见解固甚顽陋,然亦因此等物,实随外力之侵略而俱来,故有此愤激不平之念。
设使西人之来,与我和亲康乐,日以利民之物,供我之用,吾敢决全国无一人排斥之也。
今者欲闭关绝市,尽去守旧之徒之所谓奇技淫巧者,诚不可得。
然谓现代之文明.必与帝国主义相附;现代之文明不毁灭,即帝国主义终不可去,有是理乎?
细读道家之书,自见其所攻击者,皆为社会之病态,无一语及于物质文明,欲毁坏之,而使社会复返于榛狉之境者。
孟子曰:“说《诗》者,不以文害词,不以词害意;以意逆志,是为得之。”
岂惟说《诗》,读一切古书,皆当如是矣。
古代民权不发达,一国之事,恒操于少数贵族之手。
此少数贵族,则惟务剥民以自利,以遂其淫侈之欲。
甚至争城争地;或眩惑于珠玉重器,糜烂其民而战之。
民固深被其殃,彼亦未尝不还受其祸。
古代之亡国败家,由此者盖不少也。
(详见拙撰《大同释义》第五篇)故老子深戒之。
曰:“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
又曰:“甚爱者必大费,多藏者必厚亡。”
又曰:“以道佐入主者,不以兵强天下。
其事好还。
师之所处,荆棘生焉。
大兵之后,必有凶年。”
又曰:“夫隹(同惟)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
古所谓大同郅治之世,其民初无阶级之分。
故其利害不相冲突。
利害不相冲突,则无相贼害之事。
人既不相贼害,自不必有治之之法律,并不必有教之之训条矣。
道德(此非老子书所谓道德,乃今日通常所用之道德字也)法律,其为物虽殊,其为既有恶之后,乃教人去之,而使之从事于所谓善,则一也。
然则既有道德法律,其社会,即非纯善之社会矣。
故曰:“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
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
又曰:“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
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
又曰“大道废,有仁义;慧知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也。
随社会之变乱,而日出其法以治之,此犹治病者日事对证疗法,而不为根本之图。
治法愈繁,其去健康愈远。
则何如尽弃现在之法,而别为治本之计乎?
故曰:“绝圣弃知,民利百倍。
绝仁弃义,民复孝慈。
绝巧弃利,盗贼无有。”
此所谓圣知者,非明于事理之圣知,乃随社会病态之变幻,而日出其对证疗法以治之之圣知。
然则所谓孝慈者,亦非真父子相爱之孝慈,乃父子相夷,而禁之使不得然之孝慈;所谓巧者,非供民用之械器;所谓利者,非厚民生之物品;乃专供少数人淫侈之物,使民艳之而不能得,而因以引起其争夺之心者耳。
老子又曰:“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言有奢侈者,则使人相形之下,自觉其贫乏);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言以权力伏人,即不啻教人知有权力,而其人亦将用权力以相抗);民之轻死,以其奉生之厚”(言轻死者,皆因迫于贫乏,而其自觉贫乏,正因其生活程度之高),谓此也。
所谓绝圣弃知,自非争讼未息,而先去法庭;盗贼遍野,而先去军警。
然徒恃军警及法庭,终不可谓治之至,而必别有其根本之图,则其义皎然矣。
《老子》曰:“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
无名之朴(此上疑夺“镇之以”三字),夫(彼也)亦将无欲。
不欲以静,天下将自定。”
此语看似迂阔。
然设使今日之豪富,能尽革其淫侈之习;有权力者,能尽弃其权力,而一与凡民同,民果尚有欲乎?
民皆无欲,天下尚有不定者乎?
此义诚非旦夕可行,然语夫治之至,则舍此固莫属也。
人心之险恶,既因社会组织之堕落而然,非因物质文明之进步而至,则知《老子》所谓“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绝不足怪。
何则?
人对于天然之知识,及其克服天然之能力,虽日有增加,断不至因此而相欺相贼。
至于诈愚之智,侵怯之勇,则本乃社会之病态;此犹病者之神经过敏,本须使之镇静,乃能复于康健也。
故谓道家欲毁弃物质文明,或谓道家欲闭塞人民之知识,皆全失道家之意者也。
第三节 庄子庄子之学,与老子相似而实不同。
《天下》篇曰:“笏漠无形,变化无常。
死与生与?
天地并与?
神明往与?
芒乎何之?
忽乎何适?
万物毕罗,莫足以归。
古之道术有在于是者,庄周闻其风而悦之。”
此数语,最能道出庄子学术真相。
庄子之意:以为天地万物,皆一气变化所成,其变化人无从预知之;故同在宇宙之中者,彼此亦不能相知。
世之执其所见,自谓能知者,均属妄说。
执此妄说,而欲施诸天下,则纷扰起矣。
故治天下之法,莫如泯是非。
泯是非则不执成见。
凡事皆当尽力考察,随时变换办法,以求适合,即今重客观而戒恃主观之说也。
至于人之所以自处,则将来之祸福,既不可知,自莫如委心任运,听其所之。
心无适莫,则所谓祸者,即己根本无存矣。
老子之主清虚,主卑弱,仍系为应事起见,所谈者多处事之术;庄周则意在破执,专谈玄理,故曰其学相似而不同。
然其宗旨,则究于老子为近。
故《史记》谓其“于学无所不窥,然其要本,归于老子之言”;而《庄子》书中,称颂老子之辞,亦最多也。
庄周,《汉志》云宋人。
《史记》云:“蒙人,尝为蒙漆园吏。”
汉蒙县故城,在今河南商丘县东北,故宋境也。
《汉志》云其书五十二篇,而今传本只三十三篇。
陆德明曰:“《汉志》:《庄子》五十二篇,即司马彪、孟氏所注是也。
言多诡诞,或类占梦书,故注者以意去取。
其《内篇》众家并同。
自余或有外而无杂。
惟郭子玄所注,特会庄生之旨,故为世所贵。”
郭注即今本也。
(其注实本于向秀,可看《西库书目提要》)凡《内篇》七,《外篇》十五,《杂篇》十一。
除《杂篇》中之《说剑》《渔父》《列御寇》三篇外,大抵精绝。
盖其杂者,己为前人所删矣。
论者多独重《内篇》,实未免以耳为目也。
《庄子·天地》篇曰:“泰初有无,无有无名。
一之所起,有一而未形。
物得以生谓之德。
(此言万物之生,皆系分得大自然之一部分)未形者有分,且然无间谓之命。
(有分,言有彼此之分界。
盖物体同出于大自然。
设无彼此之分界,则只浑然之一体,不能成其为物也。
且同祖,始也。
然,成也。
无间,即小之义。
物之始成,其体极小,所谓万物始于至微也)留(《释文》云“或作流”,当从之)动而生物,物成生理谓之形。
形体保神,各有仪则谓之性。”
此推原物之所自始也。
《知北游》曰:“人之生,气之聚也。
聚则为生,散则为死。”
“朽腐复化为神奇,神奇复化为朽腐,故曰通天下一气耳。”
《寓言》曰:“万物皆种也,以不同形相禅。”
此言物既成之后,仍变化不己也。
故曰:“彼出于是,是亦因彼。”
又曰:“方生方死,方死方生。”
此等变化,庄子以为即万物所自为,而非别有一人焉以司之。
故《齐物论》篇,譬诸风之万窍怒号,而曰“吹万不同,而使其自己,咸其自取,怒者其谁”也。
设使世界而如宗教家之说,有一天神焉以主之,则其原因至简,能知此天神,即能知世界之真相矣。
若万物之变化,其原因即在乎万物,则以世界之广大,现象之纷繁,遍观尽识,势有不能,又何从知变化之所自,而据以逆测其将来?
故庄子之论世界,径以为不可知也。
其说尽于《秋水》篇“量无穷,时无止,分无常,终始无故”西语。
量无穷从空间言;时无止从时间言;分无常,言物之变化不定(此可为彼;彼亦可以为此,故其界限不立);终始无故,则言其因果之不可知也。
人不惟不能知世界也,亦彼此不能相知。
以凡物所恃以为知之官能不同,而其所处之境又不同也。
《齐物论》:“啮缺问于王倪曰:子知物之所同是乎?
曰:吾恶乎知之?
曰:子知子之所不知邪?
曰:吾恶乎知之?
然则物无知邪?
曰:吾恶乎知之?”
即此理。
不惟彼此不能相知也,即己亦不能自知。
以人之情缘境而异,而其所处之境,无从预知也。
《齐物论》曰:“丽之姬,晋国之始得之也,涕泣沾襟。
及其至于王所,与王同筐床,食刍豢,而后悔其始之泣也。”
此与“梦饮酒者旦而哭泣,梦哭泣者旦而田猎”何异?
“方其梦也,不知其梦也,梦之中又占其梦焉,觉而后知其梦也。
且有大觉而后知此其大梦也。”
故曰:“予恶乎知说生之非惑邪?
予恶乎知恶死之非弱(同溺)丧而不知归者邪?”
人之有知,惟恃感觉,而感觉实不足恃,此世界之所以终不可知也。
《天道》篇曰:“视而可见者,形与色也;听而可闻者,名同声也。
悲夫!
世人以形色名声为足以得彼之情!
夫形色名声,果不足以得彼之情,则知者不言,言者不知,而世岂识之哉?”
谓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