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起来很荒唐,对吗?
我只是不想结婚,所以我当了同妻。
我不甘愿,也不愿意在父母的安排下相亲、恋爱、结婚给他们带回去一个理想中的女婿。
他找上我时我很诧异,但这似乎是最好的办法。
我同意了。
很快我们见了父母,结婚。
婚后我们住在一起为了掩人耳目,他的爱人也和我们住一起,毕竟他们才是爱人。
他的爱人个性很肆意张扬和普通的首男一样。
如果不是因为他有一个男朋友,我也会认为他是正常男人。
他很温柔,彬彬有礼。
他对我也不错像普通朋友一样,如果不是因为他不正常我应该会爱上他。
没错,不正常。
那时的我认为同性恋有违常理,很恶心。
同性恋就是变态,但又在他找上我时又同意了。
尽管我心底觉得恶心,为了达到目地不择手段,我就是这样的人。
人性不就是这样的吗?
那段时间我一首认为这段畸形的恋爱他们很快就会分手,谁也不能忍受自己的爱人和别人结婚,而自己却连和爱人光明正大在一起都不行。
在我看来,他们爱情就像下水道的老鼠一样见不得光,散发着恶臭永远上不得台面。
这是段畸形的恋爱,终究得不到善终。
不得不说,我想多了。
他的爱人没有我想象中的无理取闹,反而对我非常好,却又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对我好像很愧疚。
他对此并没有意见,好像默许了他爱人做的事。
渐渐的,我对同性恋改观。
不再认为他们的爱情是畸形的也不再认为同性恋是变态。
相反,我认为他们很勇敢,在这个唾沫星子,网络暴力都能害死人的年代。
能在一起真的需要莫大的勇气。
我每天都能看见他们在一起,就像连体婴一样。
我在医院上班,刚做完一台手术护士就跑过来对我说204病房17号床的病人找我有事。
204病房17号床的病人,我知道,是一个患有肺癌晚期的小男孩,被送过来的时候病情己经恶化,治不好了。
等我到的时候,小男孩己经跟他家人己经走了,17号床也换上了新的被套,我看着己经空荡荡的床铺,转身离开。
我猜那个小男孩应该想对我说,谢谢你。
后来我在医院遇到了一个人,我们相爱了。
我从来没想过我会爱上一个人。
我和他离婚了。
他们没有说什么,只是来参加了我的婚礼,并很真诚的送上了祝福。
婚礼结束后,他们离开了。
我看着他们离开的身影,我想起了他对我说的话。
“我们打算结婚了,去国外。”
他端着酒杯,眼闪着细碎的光,很温柔,像是要把人溺死在他的眸中。
后来我们没有再联系,我和丈夫生下了一个孩子,在孩子两三岁之后我决定带着我的丈夫和孩子去看他们。
路上,我讲述了他们的故事,我的丈夫眼中没有恶心,只有淡淡的祝福。
等到了之后我才知道他们死了。
一个死在了戒同所一个死在了他的坟前他们把这栋房子留给了我,我没有动这栋这房子的任何东西,只是经常来打扫。
时间一晃而过。
清明节那天,我穿上了我衣柜最美的裙子,打扮的很好看,我的丈夫和孩子穿着西装,连头发都梳了起来,一丝不苟。
我的丈夫开着车带着我和孩子去了西郊的墓园,我也是后面才知道他们被人埋葬在了一起。
我和我的家人仔仔细细的打扫了他们的墓碑,将鲜花放在他们的墓前,我坐在他们墓碑前说了很久很久的话,久到我也不知道说了多久。
久到口干舌燥,无话可说,我这才站起身,凝视着他们的照片许久,转身离开。
正巧这时被白云遮挡的太阳离开了温柔乡,阳光透过林间的缝隙打照在地上,微风掠过树梢, 蒲公英满天飞舞人间骄阳正好他们的感情始终热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