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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极为普通的人。家庭普通,长相普通,性格平平,要是生活在小说世界,

肯定是路人甲一枚。相反,我的闺蜜和我完全不同。她家庭优渥,才华横溢,

上天还给了她一副绝美的容颜。更重要的是,她的性格像太阳般热烈,人见人爱。

我们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却偏偏成为了朋友,她把我当闺蜜,事事都会向我倾诉。最近,

我的闺蜜温初宜在烦恼一件事情。她被人给缠上了。那人是她的学弟,名叫江让。

只因为我闺蜜的举手之劳他便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从那之后,

江让风雨无阻地跟在我闺蜜的身后。他只是那样沉默地跟着,从不上前说一句话。

温初宜不堪其扰,她报过警,可隔天江让还是会准时出现。因为他没有做出实质性的举动,

警察也拿他没有办法。无论温初宜如何对他恶语相向,

江让依旧用那粘腻而又痴迷的双眼望着她。被这样的眼神看着,温初宜只感觉汗毛直立,

她经常向我抱怨,骂江让是一条令人作呕的懒皮狗。对于温初宜的说法,我不置可否。

江让是一条狗。但在我眼里,他却是一条忠诚可爱的狗。

1.“他又来了……”温初宜挽着我的胳膊低声开口。我推了推眼睛,向后看了一眼。

那大高个立马想要躲在电线杆后面藏起来。傻子。我在心里评价道。

江让的身高目测直逼一米九,身材也十分壮硕,那电线杆完全藏不住他。

可看到他那笨拙躲藏的模样,我不禁有些发笑。注意到我嘴角的弧度,温初宜有些不满,

催促道:“姜莱!你还有心情笑!快想想办法,我该怎么办啊!”我敛了敛笑容,

道:“我把你送回家。”“姜莱你实在是太好了!”温初宜用一双亮晶晶的眼睛看着我,

显然很感动。我笑了笑没有说话。我有私心在的。……将温初宜送回家,同她道别后,

我也要回自己家去了。我家的方向正好同温初宜家的方向相反。

我转身就看见了站在不远处的江让。他正仰着头愣愣地望向温初宜家的位置。

我走到他的面前,喊了声:“喂。”江让依旧保持着这个姿势,没有任何反应。他不搭理我。

那就只能说些让他一定搭理我的话了。“你还不知道吧,初宜马上就要出国留学了。

”此话一出,江让立刻有了反应。他低头看向我,神色急切:“你说什么?”终于,

他的眼神落在我身上一次了。虽然不是为了我。“她要出国了。”我又重复了一遍。“我想,

不用我告诉你她出国的原因了吧。”我看着他,眼神是如此的直白。

江让也明白了我眼神的意思——温初宜是为了躲避他才出国的。他眼神黯淡了下来,

耷拉着脑袋,似乎要哭了。欣赏完他的表情,

我悠悠开口:“不过也不是没有办法让初宜留下……”江让猛地抬起了头,

追问道:“什么办法?”我勾了勾嘴唇,小狗要上钩了。2.我羡慕我的闺蜜温初宜。

羡慕她有一个满眼都是她、那样热烈、那样忠诚的小狗。温初宜深深吸引着江让,

而江让却深深吸引着我。从小到大,我没有那么渴望一样东西。看到江让的第一眼起,

我脑子里就开始叫嚣着——我要得到他。我告诉江让,只要他听我的话,

我就有办法让温初宜留下来。江让有些犹豫,没有说话便离开了。但我知道他早晚会答应我。

只是我没想到,他答应我的时间比我预想的还要早。……这是一节无聊的大学水课,

可随着身旁人的到来,一切都变得有意思了起来。江让应该是刚睡醒,头发张扬地翘着。

他坐在我身旁的空座上,神神秘秘地递给了我一张纸条。上面只有三个字,我答应。

不过一天的时间,江让就想好把自己“卖”给了我。我高兴不起来。这就说明,

江让对初宜的在乎程度重许多许多。我神色恹恹地将纸条收了起来,没有再看江让一眼。

江让也没有说话。我们一直沉默到下课。我收拾书包的时候,

江让就在一旁欲言又止地看着我。当我收拾好书包起身,江让也立马站了起来,

他的呆毛还晃了晃。我觉得有些好笑,从书包里拿出了一顶鸭舌帽。江让直挺挺地站着,

我举着鸭舌帽想给他戴上。但够不到。“你低一低头。”我说。江让神色不解,

但还是照做了。我将鸭舌帽扣在了他的头上,盖住了那些呆毛。满意了。“走吧。

”我们走在校园的松柏路上。江让跟在我身后。我停下了脚步,回头不满地看着江让。

江让神色迷茫,似乎不明白我为什么突然停下了。“你就这么喜欢跟在别人身后吗?

”我语气有些冲。对于江让来说,我的坏脾气来的毫无预兆。他皱起了眉头,显然在忍耐着。

“瞧瞧你的样子,”我围着他走了起来,毫不客气地评价道:“除了个子高,

没有任何引人注意的地方,过长的头发,黝黑的皮肤,邋遢的穿搭,

怪不得……初宜说你恶心。”我注意到,初宜这两个字一出来,江让瞬间攥紧了拳头。

我继续说着:“你跟在后面的样子就像是一条下水道的老鼠——”“你说够了吗!

”江让拳头上的青筋暴起,恶声打断了我。“这就受不住了吗?

”我丝毫不在意他要吃人的眼神,继续道:“我只是说了几句,你的眼神仿佛要杀了我,

这要我怎么相信在今后的日子里你会完完全全地听我的话?”江让一愣。“还是算了吧。

”说完,我就要继续向前走。我在心里默数着,数到三的时候,

我听见江让在后面大声喊道:“对不起!”我停下了脚步。江让追了上来,

又小声说了遍:“对不起。”我没有说话,继续向前走。过了几秒钟,江让过来了,

站在了我身边走着。我笑了。孺子可教也。3.我在学校附近租了房子。当时想的是,

不用操心宿舍矛盾。但现在成为了我逗弄江让的一个好场所。江让坐在沙发上有些拘谨。

我从冰箱里拿了两瓶牛奶,自己喝了一瓶,还有一瓶递给了江让。

“谢谢……”江让接过了牛奶。“自己播电视看吧。”说完,我就去厨房准备做饭了。

江让站了起来,局促地问:“需要我做什么?”“不用。”我转身去了厨房,没再管他。

江让搞不准我的意思,只能坐在沙发上,时不时朝着厨房的位置看上一眼。我炒了两道菜,

煲了汤。当我炒好菜端出来的时候,江让正呆呆地站在餐桌旁。“去盛两碗饭。”我说了句。

“哦好。”不一会,江让就盛了两碗满满当当的饭。“下次不要盛这么多了,我吃不了。

”“好好的。”我坐下后,江让还站着,神情依旧迷茫。

他此时就像一条等待主人下指令的小狗。我给他下了指令:“陪我吃饭。”“好。

”江让吃饭的时候十分专心,他吃的很大口,但却没有狼吞虎咽的样子,吃相很好看,

叫人赏心悦目的。我比平常多吃了些,但还是剩下了半碗饭。

而江让把他那碗饭吃的一干二净。我注意到他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唇。“我做的饭好吃吗?

”我问他。江让重重地点头,“好吃!”“锅里没有米饭了,你要是没吃饱可以吃我这碗。

”江让没反应。我补充了一句:“介意就算了。”“不介意……”说完,

江让就端着我的碗吃了起来。吃饱后,江让还贴心地收拾了桌子,把碗也洗了出来。

我正在沙发上看电视。江让走了过来,道:“我要走了,宿舍要关门了。”“嗯。

”我的注意力放在电视机上。江让拿起自己的书包离开了。屋子里似乎一下子变得安静了。

我关上了电视机,准备洗漱睡觉。就在这时,门铃响了。我透过猫眼看见了去而复返的江让。

我打开了门,江让举着手机道:“我们还没有联系方式。”“傻狗。

”我的声音低到微不可察。“啊?”他果然没有听见。“没事,我去拿手机。

”4.江让第一次来的时候是拘谨无措的。但次数多了。他已经变得自觉了起来。

自觉换拖鞋,自觉端饭洗碗,甚至还自觉地承包了打扫卫生的活。这是一个星期天,

一个闲适的午后。我正窝在沙发里刷手机,而江让正在拖地。很快,

一道电话***响起打破了这静谧的氛围。我接起了电话,“喂?初宜。

”我注意到江让的身形明显地顿了一下。电话那边初宜还在向我抱怨最近都没有和她见面。

我随口安抚了她几句。她话题跳转地很快,又和我说最近江让都没有去打扰她。听到这,

我笑了。直勾勾地看着江让,说:“是吗?他不去打扰你,你竟然这么开心?

”江让的身体肉眼可见地僵住了。电话那边初宜又说了几句,我应和着回复,“好,明天见。

”我挂断了电话。江让动作机械地拖着地,整个人都失魂落魄的。“江让,过来。

”他慢吞吞地走到我面前。“我想吃城西那家网红店的双皮奶,你明天去买。”我说。

江让答应了。……下午三点,我和温初宜在公园见面了。“姜莱!

”她先是激动地给了我一个拥抱,然后开始谴责我:“你好狠的心,

你知道我们多长时间没见面了吗?!”“四天……?”我试探道。“整整六天!

”温初宜语气夸张。我被她逗笑了。她也笑了,轻松道:“商业街那边新开了一家日料店,

听说味道不错,要不要去吃?”“好啊。”“走,我开车带你去!

”温初宜转动着手里的车钥匙。“已经修好了?”温初宜愤愤道:“唉别提了,

我再也不想见到那个碰我爱车的人了!提到他我就生气!真是晦气!

”竟然能把随和的温初宜气成这样,除了江让,这是第二个了。

温初宜把她的车停在了公园外。我们刚出公园就看见了一个鬼鬼祟祟的身影。

温初宜顿时警铃大作,躲在我身后,“姜莱姜莱!他又出现了!我还以为他已经放弃了!

”那个戴着黄色鸭舌帽和口罩,

虽然想要极力遮掩但依旧遮盖不住他这大块头的人不是江让还是谁?我咬紧了后槽牙。

连初宜都能认出来,我当然也能认出他来,况且那顶鸭舌帽还是我的。

从这里到城西来回大概需要一天的时间。他竟然这么快就赶回来了?“怎么办?怎么办?

”温初宜晃着我的胳膊,看得出来很害怕江让了。“你开着车走,我拖住他。”“不行!

我怎么能把你一个人舍下?”“我有办法。”说着,我就推着温初宜上了车。

温初宜开着车走了,江让也不躲了,站在原地愣愣地望着车离开的方向。我大步上前,

二话不说扇了他一巴掌。“我要的双皮奶呢?”我问。“我……”江让支支吾吾说不出来。

我的心一点点地沉了下去,是我高估他了,还以为他是赶回来的,可能他压根就没想去买。

“啪”我又扇了他一巴掌。我是朝着他一边脸扇的,很快,

他的那半边脸就浮现出了明显的巴掌印。可这两巴掌完全不能消解我心口的气。我转身走了。

我不想见到江让了。捡来的流浪狗是喂不熟的。5.那家日料店,我和温初宜最终没有去吃,

而是直接去了酒吧。酒吧是个好地方。在昏暗的灯光和嘈杂的音乐下,

仿佛一切的不堪都可以掩盖。在这种环境下,我一杯接着一杯地喝着——果汁。

温初宜看着我,啧啧道:“你这是渴成什么样了,别再喝个水饱。”“别人借酒消愁,

我借果汁。”我晃了晃杯子,又一杯果汁下肚。温初宜的注意力放在了别处,“你少喝点,

我不管你了,看见个熟人,我去打个招呼。”“拜拜。”我在酒吧坐了会,感觉有点困了,

刚想起身离开,一个人就在我身旁坐下了。“可以请你喝一杯吗?”男人长得很帅,

戴了个金丝眼镜,斯斯文文的。我瞥了他一眼,

开口:“如果你想借我打听和我同行的那位小姐,我劝你还是别白费力气了。”男人笑了笑,

“不,我想认识的人是你。”我奇怪地看了他一眼,显然不信。不是我太过自卑,

而是任何人站在温初宜身边都会黯然失色。而像今晚这种来搭讪的男人,他已经是第五个了。

无一例外,他们来找我都是为了得到温初宜的信息。我起身,“我想我要失陪了。”说完,

我就头也不回地离开了。……从酒吧出来后,我呼出了长长的一口浊气。奇怪,

我明明没有喝酒,却感觉有些醉了。我想酒吧的氛围还是感染到了我。

好在距离我租的房子不远,我决定走回去。这一路上,我想了很多很多。脑子里都是江让。

从第一次见到他,我狂烈的心跳就告诉我,我喜欢他。但他喜欢上了我的闺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