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整件事全过程了。
但李康在侵犯完叶晓珊后,居然在她家直接睡了过去?
这多少有些违背常理了。
另外,我们在现场善后的同事,也搜集到一些不寻常的证据。
首先,因为老社区根本就没有监控,无法通过影像的方式去还原当时发生的事。
其次,我们实地勘查发现,叶晓珊住的单元在四楼,从室外难以攀爬上去。
最后,她家各个窗户,均没有被强行破开,甚至都没有被攀爬过的痕迹。
这说明,事情跟叶晓珊口述的应该有出入。
但是,李康遗体的初步尸检结果,却与叶晓珊身上提取的精斑样本一致。
这又说明,当晚两人确实发生过关系。
也就是说,叶晓珊所描述的事情,可能至少有一半是真的。
况且,还有更奇怪的一点是,我们冲进案发现场房间时,叶晓珊手里是有手机的。
可是我们接到的报警电话,却是她一个不在现场的朋友打的。
叶晓珊的解释是,她当时完全懵了,怕报警无法清楚描述事情,所以才优先发信息给了朋友。
虽然有一定道理,但并不完全符合逻辑。
她一定有所隐瞒。
那她到底隐瞒了什么呢?
就需要我们去找了。
按惯例,我们是要对叶晓珊进行拘留与审讯的,虽然她是受害者,但同时她也是犯罪嫌疑人。
毕竟李康确实死了。
不管她是正当防卫或是防卫过当,需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都需要通过法院去判。
而我们的职责是收集足够的证据,理清事实真相。
但这个真相,却没有那么好理清楚。
3.
鉴于对叶晓珊口述供词的怀疑,我们迅速走访了他们所就读的学校,找到了导师还有同学了解情况。
这一了解,事情就更扑朔迷离了。
因为他们所描述的情况,与叶晓珊口述差距更大。
在他们眼里,李康与叶晓珊关系不错,经常能看到两人说说笑笑。
尤其是叶晓珊还挺主动跟李康套近乎的。
可在叶晓珊嘴里,他们却是没有多少交集的普通同学。
这很不对劲。
回到刑侦队时,外面乱糟糟的,两个当事人的家长也过来了。
为了让案子更快推进,我们立刻又提审了叶晓珊。
首先,我问的第一个问题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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