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人心才是最值钱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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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子被浓稠的墨色浸透,唯有三两户窗口漏出煤油灯的昏黄光晕,像坠在深海里的气泡,明明灭灭。

沈晚棠踩着田埂上的露水前行,裤脚很快被洇湿,春夜的风裹着泥土腥气钻进衣领,她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远处土炕上的鼾声此起彼伏,混着墙角蟋蟀的振翅声,织成一张密不透风的网。

仰头望去,北斗七星在云层里若隐若现,她忽然想起前世在静安寺旁的公寓里,推开窗就能看见陆家嘴的霓虹,哪像现在,连颗完整的星星都要拼命辨认。

“死变态……”她对着虚空骂了句,指甲掐进掌心。

方才在知青点换衣服时,她故意将衬衣纽扣错扣两档,露出锁骨下方淡青的血管 —— 这是从旧画报上学来的伎俩,在现代对付拖欠房租的租客屡试不爽。

此刻布料摩擦皮肤的触感带着几分刻意的粗糙,提醒着她正扮演的角色:那个为了讨心上人欢心,甘愿用粮票和尊严换禁书的傻姑娘。

给书给那个小白脸是谁来着叫章之宇。

白桦林在月光下泛着冷白的光,树皮上的 “1975” 红漆被雨水冲刷得发灰,像道永不愈合的伤疤。

李淮疆的影子先于本人落入视线,他倚着树干的姿势松懒却带着戒备,右手指尖夹着根自制卷烟,火星在夜风里明明灭灭,照亮他眼尾那道雄小疤。

沈晚棠忽然想起白天在田埂上,他拎着兔子时,指腹蹭过兔毛的动作,竟比她给房客开收据时还要轻柔。

“小骗子。”

他的声音裹着烟味飘过来,尾音上扬,像根细铁丝轻轻挑开她的衣领。

沈晚棠故意放慢脚步,鞋底碾过枯枝发出 “咔嚓” 声,每一步都在心里计算距离 —— 离他三米时,她踉跄着扶住树干,胸口起伏得恰到好处:“路太暗了,我差点摔进沟里。”

李淮疆抬眼扫过她歪斜的衣领,喉结动了动,却故意将烟头按在树皮上碾灭:“二十分钟,够爬半里地了。”

火星溅在他锁骨的疤痕上,像朵转瞬即逝的血色花。

沈晚棠注意到他今天换了件粗布短打,露出的小臂上有新鲜的擦伤,结痂处还沾着草屑,应该是白天偷猎时留下的。

“换作是你妹妹,你舍得让她走这种夜路?”

她垂眸避开他的视线,指尖却悄悄勾住袖口,露出腕间细瘦的骨节 —— 这是原主常年装病养成的习惯,如今倒成了最好的伪装。

远处传来狗吠,她适时地打了个寒颤,肩膀轻轻撞上他的胳膊。

李淮疆突然伸手攫住她的手腕,力道大得让她皱眉。

他的掌心带着镰刀磨出的茧,擦过她皮肤时有种粗糙的灼热感:“章之宇给了你什么好处?”

这句话像是从齿缝里挤出来的,每个字都带着刺。

沈晚棠心中一凛,面上却做出懵懂的表情:“你说什么?

我只是想买书……买书?”

他冷笑一声,松开手时故意用指节刮过她腕脉,“上个月你拿半袋白面换《红与黑》,这个月又要《安娜・卡列尼娜》,当我是开书店的?”

月光斜切过他的侧脸,刀疤在阴影里扭曲成狰狞的弧度,“明天公社开批斗会,我要是说有人私藏禁书……别!”

沈晚棠脱口而出,话一出口就后悔了。

她看见他眼底闪过的讥讽,立刻换上委屈的神色,指尖轻轻拽住他的袖口,“我只是…… 只是想让之宇哥高兴……”说到 “之宇哥” 三个字时,她故意放软声调,尾音拖得像根蚕丝,“你知道他最爱普希金,上次看见你借给他的《叶甫盖尼・奥涅金》,他眼睛都亮了……”李淮疆的脸色瞬间沉下来,像突然罩上一层寒霜。

之前他觉得没怎么,可现在看着她,心里的钢筋完全不一样,这个女人感觉和之前不一样了。

沈晚棠在心里冷笑 —— 她早从原主记忆里摸清楚了门道:这男人表面厌恶原主那娇弱的样子,骨子里却对章之宇着种小白脸有种唾弃。

或许是因为那个白白净净的上海知青,总能用两句诗就哄得村妇们多塞两把豆角,而他永远只能在阴影里偷猎换粮票。

“五十块。”

他突然开口,声音里带着破罐破摔的狠劲,“少一分都别想拿走。”

沈晚棠差点笑出声。

原主之前换书,最高只出过三十块,此刻他狮子大开口,分明是被她刚才的话刺中了软肋。

她假装惊慌地后退半步,衣领又扯开半寸:“我哪有那么多钱!

上个月的工分还没兑呢……工分?”

他逼近一步,身上混着草腥味的热气扑面而来,“你以为我要的是工分?”

这句话让沈晚棠背脊发紧,她忽然想起白天在田埂上,他递兔子时指尖擦过她掌心的触感,那绝不是偶然。

原主记忆里,那些被她忽略的细节突然串联起来:他总在她单独出工时 “偶遇”,故意用兔子血溅脏她的衣角,又在批斗会上远远盯着她,像头绕着猎物打转的狼。

“那你要什么?”

她仰头看他,睫毛在眼睑投下细碎的阴影,像振翅欲飞的蝶。

李淮疆的喉结滚动得更剧烈了,却突然伸手将她按在树干上,动作粗暴却避开了凸起的树皮。

沈晚棠闻到他身上混着的硝烟味 —— 那是自制猎枪的火药味,她在现代的收藏品黑市闻过类似的气息,带着危险的诱惑。

“明天去镇上,” 他的嘴唇几乎擦过她耳垂,声音低得像块烧红的铁,“带包红糖,两尺的确良。”

沈晚棠怔住了,她本以为他会提出更过分的要求,却没想到只是要这些。

红糖在供销社要凭票购买,的确良更是稀罕物,可比起五十块钱,这简首是良心价。

“就这些?”

她脱口而出,语气里的惊讶太过真实,让李淮疆猛地后退半步。

他摸出烟盒又摔在地上,烟头在泥地里划出暗红的弧线:“爱换不换,少废话。”

沈晚棠弯腰捡起烟盒,指尖触到盒盖内侧凹凸的刻痕,像是个 “李” 字。

她突然想起原主曾说过,这人读过初中,在城里当过学徒,若不是因为成分问题,本该有更好的人生。

此刻他背光而立,影子在月光下拉得老长,像根被风雨压弯的芦苇,看似强硬,实则脆弱得不堪一击。

“好,我换。”

她将烟盒塞进他手里,指尖故意在他掌心多停留了一秒,“但你得先给我书,我怕……” 怕你骗我 —— 后半句没说出口,却在两人之间织出张无形的网。

李淮疆盯着她的眼睛,突然从裤兜掏出用油纸包着的书,牛皮封面上《包法利夫人》的烫金字在月光下泛着冷光。

“三天后交货。”

他将书塞进她怀里,转身时带起的风卷落几片白桦树皮,“要是敢耍花样……我哪敢啊。”

沈晚棠将书藏进衣襟,指尖触到内衣带扣,故意放柔声音,“淮疆哥这么厉害,我躲都来不及呢。”

“淮疆哥” 三个字像根针,让他的背影猛地僵住。

沈晚棠看着他大步走进黑暗,首到他的影子与夜色融为一体,才敢掏出书来。

指尖抚过封面上的烫金字,她忽然笑了 —— 这书她在现代读过,讲的是个不甘平庸的女人如何在欲望里沉沦。

此刻摸着这带着霉味的纸页,她忽然觉得自己和包法利夫人有种微妙的共鸣,只不过前者用情书换珠宝,后者用身体换生存。

远处传来公鸡打鸣的声音,东方泛起鱼肚白。

沈晚棠将书塞进裤腰,拍了拍衣襟上的草屑。

路过生产队仓库时,她瞥见墙上的毛主席画像,目光正好与画像中的慈祥微笑相撞。

她下意识地摸了摸衣领,确保纽扣己全部系好,这才踩着露水往知青点走。

晨雾渐起时,她听见身后传来细碎的脚步声。

回头望去,只见李淮疆的影子在雾里若隐若现,手里拎着的猎枪在晨光中闪着冷光。

他看见她回头,立刻转身消失在雾中,只留下串模糊的脚印。

沈晚棠摸了摸怀里的书,忽然轻笑出声 —— 这男人,怕是比她想象的还要有趣得多。

薄雾漫过田埂,远处的煤油灯陆续熄灭。

沈晚棠摸出藏在发间的银元,那是她从现代带来的唯一物件,此刻在掌心泛着温润的光。

她知道,在这个年代,钱能买到书,书却不能换到人心,而人心…… 才是最值钱的东西。

“明天去镇上,” 她对着晨雾呢喃,指尖摩挲着银元边缘,“该给自己换身新的确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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