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细胞接吻会传染吗

癌细胞接吻会传染吗

作者: Linnen

其它小说连载

书名:《癌细胞接吻会传染吗》本书主角有刘雅沈作品情感生剧情紧出自作者“Linnen”之本书精彩章节:他要我当他白月却不知我曾是他前妻拿到癌症晚期诊断书那我接受了前夫的求三年前他出轨时嘲讽我:“又冷又根本不算个女”如今他牵着我的手对媒体说:“你长得真像我忘不掉的一个”新婚夜我撕开礼服露出满身手术疤将诊断书甩在他脸“恭喜又要再一次守寡”一、医院的消毒水气味像是浸透了骨“宫颈癌晚淋巴广泛转”医生推了推眼语气平静得像在讨论天“最多三个”我捏...

2025-11-01 04:27:49

他要我当他白月光,却不知我曾是他前妻拿到癌症晚期诊断书那天,我接受了前夫的求婚。

三年前他出轨时嘲讽我:“又冷又凶,根本不算个女人。

”如今他牵着我的手对媒体说:“你长得真像我忘不掉的一个人。

”新婚夜我撕开礼服露出满身手术疤痕,将诊断书甩在他脸上。“恭喜你,

又要再一次守寡了。”一、医院的消毒水气味像是浸透了骨髓。“宫颈癌晚期,

淋巴广泛转移。”医生推了推眼镜,语气平静得像在讨论天气,“最多三个月。

”我捏着那张薄薄的诊断书,指尖冰凉,几乎感觉不到纸的存在。窗外的上海阴沉沉的,

黄浦江上笼着一层灰雾,像极了我此刻的心情。三个月,九十天,两千一百六十个小时。

真短啊,短到不够我安排好身后事;又真长啊,长到足以让我在疼痛和屈辱中慢慢腐烂。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那套剪裁利落的Max Mara西装裙,为了今天见客户特意穿的,

现在只觉得像个讽刺的壳子。镜子里的女人,妆容精致,

眉眼间却带着一股挥之不去的、与柔美五官格格不入的冷硬。

为了压下这份“不像女人”的冷硬,我学了三年微笑,练到面部肌肉僵硬。也好。一个念头,

带着淬毒的寒意,从绝望的深渊里破土而出。那就用这残存的、腐烂的时间,

拉着他一起下地狱吧。二、沈泽,我的前夫,如今是沪上风头正劲的科技新贵。三年前,

他挽着那个像菟丝花一样依附他的年轻女孩,对着净身出户的我,

掷下那句刻骨铭心的话:“林晚,你看看你自己,整天板着一张脸,碰一下就跟要杀人一样!

浑身硬邦邦的,力气大得像个男人!你算什么女人?我出轨?我他妈是找个正常的女人!

”“正常”。这个词像烧红的烙铁,烫在我心上最隐秘的伤疤上。他永远不会知道,

我生来就与别的女孩不同。医学上有个词,叫“雌雄同体”,

一个被污名化的、带着猎奇色彩的词汇。我的身体里,

藏着一些不该属于“女人”的印记和秘密。为了成为一个“正常”的女人,

我经历过多少次难以启齿的检查和手术,才勉强让外表看起来“标准”。我恐惧亲密,

回避接触,不是因为冷淡,而是因为那身精心掩饰的疤痕和深植骨髓的羞耻。

他以为的“暴力”,不过是在他强行索求时,我惊恐之下的本能推拒。这些,

我从未对他言说。耻辱像一层厚厚的茧,将我紧紧包裹。离婚时,他手段狠辣,

我几乎净身出户。他用我“性格暴戾,无法维持正常夫妻关系”作为理由,

甚至暗示我精神有问题。我带着一身看不见的伤和一笔不算多的“补偿金”,远走国外。

净身出户那晚,我在廉价出租屋里盯着发霉的天花板,把嘴唇咬出了血。 “林晚,

你可以疼,但不能输。”我把尊严碾碎成活下去的资本。 在异国他乡的旧阁楼里,

同时打着三份工——给设计公司画图到凌晨,接紧急翻译文件,

踩着高跟鞋在奢侈品店对贵妇微笑。指甲裂开就用胶带缠住,低血糖晕倒就爬起来灌咖啡。

三年,我把自己活成了一支军队。 从格子间爬到独立办公室,从地下室搬到江景公寓。

买第一件羊绒大衣时我在镜子前站了很久,原来不需要讨好任何人,我也能活得漂亮。

可命运总在你以为曙光将至时,露出獠牙。 小腹的坠痛像毒藤缠绕腰肢,

非经期的血迹在卫生间晕成残梅。我吞下止痛药,在会议桌上谈笑风生,

指甲却早已掐进掌心溃烂。直到在项目庆功宴上轰然倒地。

诊断书像判决书砸在脸上:宫颈癌晚期,转移。最多三个月。呵。 我擦掉口红,

看着镜中苍白却燃烧着烈火的自己。 既然人间不留我,那就带着你们一起—— 坠入地狱。

三、“林晚”这个名字,连同着它所承载的所有屈辱、痛苦和那个不被接受的真实自我,

被我一并埋葬在了过往的灰烬里。我成为了“Linette”,一个名字念起来舌尖微卷,

带着法式的优雅与疏离。这个过程,远比肉体上的手术更为精密和痛苦。

我深知沈泽暴发户心态下,对所谓“上流”和“艺术”既自卑又渴望的复杂心理。于是,

我投入了巨大的金钱和难以想象的毅力,将自己重新熔铸。我重金礼聘了两位老师。

一位是早已归隐的苏博前首席研究员陈老先生,教我鉴赏瓷器与水墨。从宋瓷的雨过天青,

到元青花的苏麻离青,从倪瓒的疏淡,到八大的孤傲。我不仅学习真伪辨别,

更学习那种浸润在骨子里的审美气韵。另一位是曾在巴黎歌剧院任职的仪态老师,

她教我如何用最微妙的肢体语言传递情绪——如何用杯柄上三根手指的力度体现教养,

如何用脖颈微仰的弧度表达矜持,又如何用眼神的短暂停留与移开,

制造那种“欲语还休”的钩子。我知道沈泽心底那点关于“白月光”的执念,

并非具体指哪个人,而是他功成名就后,对过去某种“求而不得”的完美幻想的投射。

一个集合了纯洁、神秘、以及他未曾拥有的“高级感”的模糊影子。

我便将自己打磨成这个幻影的具象化。我更没有放过对刘雅的监控。

我知道她如何用沈泽的副卡在欧洲扫货,如何愚蠢地试图在公司的财务安排上塞进自己人,

如何因为一点不顺心就对下属颐指气使,留下无数把柄。她的贪婪和短视,

是我计划中最不需要担心的一环,也是最好的催化剂。重逢的舞台,

我选在了一个以门槛高、客户隐秘著称的私人画廊的开幕酒会。那晚,

我穿着一身月白色的改良旗袍,真丝面料上暗纹是手绘的兰草,领口一枚翡翠别针,

是特意寻来的老坑玻璃种,水色极佳。外搭一件浅灰色的羊绒披肩,质感柔软,

却恰到好处地隔开了与他人的距离。

头发请顶级发型师挽成了一个看似松散随意、实则每一缕发丝都经过精心计算的髻,

几缕碎发垂在纤细的颈侧,平添几分风致,也巧妙地柔和了我原本过于清晰的颈部线条。

我站在一幅气势磅礴的抽象水墨画前,画面上是大片的泼墨与留白,混沌中透着力量。

我知道沈泽会来,也知道他必然会在这幅他看不太懂却又觉得“厉害”的画作前驻足。

当他走近时,我正微微侧身,端着香槟杯的手指纤细白皙,目光落在画作的一角,

用他刚好能听清的、轻柔而笃定的声音,仿佛自言自语,

又仿佛在对画作低语:“莫奈的睡莲捕捉的是光与影的瞬息,而赵无极的狂草,

写的是胸中的山河与宇宙的呼吸。”这句话,半是引用,半是自我发挥,

精准地踩在了他知识结构的边缘,既能让他听懂,又远超他日常的谈资范畴。他停下了脚步。

我适时地、仿佛刚刚察觉他的存在般,微微转过头,目光与他相接。那一瞬间,

我调动了三年里练习过无数次的眼神——七分欣赏艺术后的沉浸,两分被打扰的微讶,

还有一分,是恰到好处的、看到一位颇具风度的男士的羞涩。我知道,

什么样的角度能最大限度地弱化我眉眉眼天生的硬朗,让灯光在我眼底投下温柔的阴影。

我清晰地看到他眼底掠过的、毫不掩饰的惊艳,以及一丝……难以捕捉的恍惚。那恍惚,

或许是因为我身上某种他自己也说不清的熟悉感,

或许仅仅是因为“Linette”的形象,

击中了他内心那个关于“完美女性”的模糊模板。他上前搭话,

语气带着他那个阶层成功人士惯有的、略带刻意的自信。交谈中,

他试图展现自己对艺术的“见解”,却漏洞百出。我并不纠正,

只是偶尔用一两个精准的词汇,将他的浅薄引导向看似深刻的方向,让他觉得与我交谈,

既愉悦又颇有收获。当他终于按捺不住,向我索要联系方式时,他伸出的手指,

甚至有些不易察觉的颤抖。那不仅仅是对美色的渴望,

更像是一个终于触摸到自己渴望已久却始终无法进入的世界的激动。

恶心感如同冰冷粘稠的潮水,瞬间涌上我的喉咙,带着铁锈般的血腥气。

但我只是微微垂下眼帘,长睫在脸颊上投下淡淡的阴影,

然后用一个恰到好处的、带着些许被冒犯 yet 又被取悦了的羞涩微笑,压了下去,

如同拂去一粒微尘。我知道,鱼,上钩了。四、沈泽的追求,如同他做生意一般,

带着一种暴发户式的、急于炫耀的猛烈。

他似乎急于向“Linette”这个代表着“高级趣味”的符号,

证明他拥有的财力足以匹配任何格调。礼物不再是俗气的玫瑰,而是变成了限量版的珠宝。

不是那种摆在橱窗里明码标价的成品,而是通过特殊渠道竞拍来的,

带有收藏证书的孤品——一枚Art Deco时期的钻石羽毛胸针,

据说曾属于某位欧洲没落贵族;一对缅甸无烧鸽血红宝石耳坠,颜色浓烈得像凝固的鲜血。

他派人送到我临江的公寓,附上的卡片上写着:“唯有这样的独一无二,才配得上你的光芒。

” 我看着那些冰冷璀璨的石头,它们价值连城,却比不过当年我们挤在出租屋里,

他送我的那朵塑料花带来的片刻温暖。真是讽刺。约会的场所也极尽奢华之能事。

他包下直升机,载着我盘旋在陆家嘴的夜空。

脚下是蜿蜒的黄浦江和如同金色丛林般的摩天大楼,他在我耳边低语,

试图用这金钱堆砌出的俯瞰众生的视角,来烘托他的“真心”。他包下整间米其林三星餐厅,

不是为了一顿安静的晚餐,而是为了在我生日那天,请来一支小型交响乐队,

在空荡荡的、只有我们两人的餐厅里,演奏着我“偶然”提起过喜欢的德彪西的《月光》。

烛光,玫瑰,昂贵的香槟,他隔着桌子握住我的手,眼神迷醉:“Linette,

你就是我的缪斯。你让我觉得熟悉,又如此神秘,我从未有过这样的感觉。”熟悉?

他当然熟悉。他透过我这张被顶级化妆品和微表情管理精心雕琢过的脸,

——那个陪他吃尽苦头、却被他弃如敝履的前妻——那点残存的、被时间美化过的模糊记忆,

混合着征服一个看似难以企及的“新高地”的雄性欲望。他认不出我,真好。遗忘和错认,

是复仇最完美的舞台。我每次听到他这些深情的告白,

都仿佛能听到三年前他那句“不算个女人”的嘲讽在耳边回响,胃里一阵翻江倒海,

面上却只能报以恰到好处的、带着一丝感动的红晕,轻声回应:“沈总,您过誉了。

”而这一切,自然毫无意外地传到了刘雅的耳中。

这位曾经凭借年轻貌美和刻意逢迎上位的“沈太太”,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

她不再是那个需要小心隐藏的“小三”,而是名正言顺的妻子,

可沈泽对她的新鲜感早已过去,她的挥霍无度和插手公司事务更是让沈泽日渐厌烦。

我的出现,成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她的反击,

带着一种原配捉奸般的、歇斯底里的疯狂,毫无策略可言。她开始疯狂地拨打沈泽的电话,

在他与我共进晚餐时,在他参加重要会议时,电话铃声如同索命咒般响个不停。

沈泽起初还会接听,耐着性子敷衍几句,

但电话那头传来的永远是尖利的哭骂、威胁和质问:“沈泽!你对得起我吗?

那个姓林的老女人有什么好?你是不是忘了当初是怎么求我跟你在一起的?!”后来,

沈泽直接关机。刘雅便转而攻击我。她不知道我从国外回来的具体住址,

便派人到沈泽常带我去的几家高端场所蹲守。一次在一家会员制雪茄吧外,

她突然从角落里冲出来,妆容哭花,头发散乱,指着我的鼻子尖叫:“贱人!狐狸精!

你以为你是个什么东西?不过是个他玩玩就扔的货色!他的一切都是我的!

”她试图扑上来拉扯我,被沈泽的保镖及时拦住。她像个泼妇一样挣扎,

嘴里不干不净地咒骂着,引来了周围人诧异的目光。沈泽的脸色铁青,额角青筋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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