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温佑安,是小姐最忠诚的奴仆,是小小姐的继母。后世有人说我心狠手辣,
也有人称我为女中豪杰,实际上,我只想保护小姐最后的血脉,我也只是一个普通人。
1我是一个乞丐。乞丐中,老人,女人与小孩儿最艰难,而我既是女孩儿又是小孩儿,
更为艰苦。这一天我被一个日本军官欺辱打骂,我本以为我会死,却遇到了我此生的神明,
我未来一生都在追求的信仰。那天,她对我伸出又白又嫩的小手,说:“你愿意和我回家吗?
”她没有高高在上,也没有对我的怜悯,眼中的认真让我感觉自己像是一个人。
多么有趣的感觉,在这人命如草芥的时代,居然会从一个小女孩儿的眼里看到平等。
鬼使神差的,我伸出了我的手。但下一秒,我又收回了手。那么脏的手,
怎么能够碰那么干净的手呢?会把她的手弄脏的。然而不等我完全将手收回,
女孩就主动抓住了我的手,对我笑的一脸的灿烂。真笨,
就没有想过有可能我会成为一个白眼狼吗?我知道这女孩儿是谁——温家大小姐。
温家是这一片儿的大家族,也是仁善之家,每日都会施粥行善,还会为贫苦百姓进行义诊。
温小姐想带我回去,我也许会成为温家的一个丫鬟,但成为丫鬟好歹有了吃住的地方,
温家这样的仁善之家,总不会随意欺辱打骂仆人,这么算来可比当乞丐要好的多。
我虽然对这温家小姐很有好感,但是并不妨碍我利用她让自己过上更好的日子。
我心中计算万千,却没想她却是如此的赤诚。她将我带到温家老爷面前,
请求她父亲收我为义女。温家老爷沉沉的望着我,那目光并无恶意,我却只能死死的垂着头。
我明白我年龄尚且年幼,倘若与他直视,我那卑劣的心思怕是无影遁形。“安安,你先下去。
”温老爷语气温和的对着温小姐说道。“爹爹?”“交给我就是,相信爹爹。
”温小姐恋恋不舍的松开了我的手,“好吧,妹妹你要来找我噢。”我点了点头,眉目温顺。
温小姐出去后,温老爷开口了:“什么为仁者?”我抬手举过头顶,
恭敬弯腰:“鄙人认为仁者爱人。”“身为医者,要怀有一颗仁心,
你认为是否需要人人医治?”第二个问题接踵而来。我还是刚才的那个动作,
不敢有丝毫的懈怠。“以德报怨,何以报德?有一大奸大恶之人,他性命垂危,
倘若医者全力医治,他将继续祸害百姓;倘若放任不管,听天由命,将会拯救更多人。
”我这么说,也是这么认为。“如果此人事后能够改过自新呢?你若不医治,
岂不是间接害了一人性命?”“非也,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又有人说善有善报,
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我并未直接回答,只是引用了两句俗语,
我知道这位老爷会听懂我的未尽之语。“你上过学?
”温老爷也没有对我回答的话进行什么评价,只是突然问起了其他。“并未,
只是家父曾生一名秀才。”我老实回答。“秀才的后代如今也如此艰难。
”温老爷发出了一声感叹,“你起来吧,让我好好看看你。”我放下手,抬起头,
只尽力让自己表现的温顺无害。至于温老爷的话,我并不给予回复。
温老爷也不需要我的回复。其实我隐瞒了一些话,我虽是秀才的女儿,
但我这些才学也并不是那人教的,而是我偷偷学来的。我之所以流浪成为乞儿,
不过是因为家里穷的掀不开锅,那人要将我卖去妓院换钱,我提前听到并且逃了出来罢了。
温老爷和温小姐有三分相似,望着我的眼中是平和与慈爱。“你愿意成为我的养女吗?
”温老爷问我。我的心脏狂跳,暗道来了:“回老爷,我不愿。”“哦?为何?
”“温家只需要一位小姐。小姐对我的恩情我愿为奴为婢。”我跪下,头磕在了地上。
不属于我的身份地位,我不会去想要,因为一旦要的多了,
我不知道会不会给我带来万劫不复之地。温家是好人,至少以我的短暂接触来说,
我不想害他们。我知道我有病,而且病的不轻。曾经的我渴望爹娘的爱,但他们不能给我,
甚至将我当成货物买卖,临走时我一把毒药将他们送上了西天。
我是想着利用这温小姐往上爬,但事到临头,我又不愿了。为奴为婢就为奴为婢吧,
原本我就是想当个丫鬟,能有一口饭吃,能有一个地方住。2最终我在温家留了下来,
温家那位老管家收我为孙女,我也成了温小姐的伴读,我算是度过了几年快乐的时光。
在温家待了一段时间,我渐渐知道了一些事儿。比如,小姐姓温名姜字乐仪,小名安安。
管家爷爷问我想要叫什么名字时,我说我要叫佑安。管家爷爷也姓姜,于是我便成了姜佑安。
再比如,温家很多丫鬟小厮也是被小姐捡回来的。就连那个我非常讨厌的家伙也是。
有的时候我又觉得小姐很惨,被我这么一条毒蛇虎视眈眈的盯上。
有的时候我又有些痛恨小姐的善良与温柔,因为这代表着我并不是小姐的特例。
但是面对小姐的笑颜,我的那些恶意又莫名烟消云散。温家是医学世家,
小姐也被当成继承人培养,我身为小姐的伴读,便也接触了这些知识。
小姐发现我颇有医学天赋后,将她早先的医学笔记全部给了我。
后来就连老爷也知道了这件事儿,招我过去问话。“佑安,你对学医感兴趣?”老爷问我。
我点头应是,其实并不然。我对医学感兴趣,一是因为小姐在学,
二则是因为学医可以让我更有能力杀人自保。“城中有洋人建了医院,
听说那里面治人的方法与我国传承多年的医学不同,你愿不愿意去看看?”“老爷,
是出了什么事吗?”我敏锐的感觉到哪里不对。洋人手中的医术是拿刀切开人的皮肤,
一直不受国人待见。老爷身为传承华夏百年中医的守旧派,为何突然说起洋人医术?
“我打算送你和安安去西方学医。”老爷突然在我面前蹲下身来,眼睛平视着我,
“我知道你有很多疑惑,但我想以一个父亲的身份拜托你,保护好安安。
”我确实有很多疑惑,我与小姐不过10岁出头,这个年龄说送我们出国学医,岂不儿戏?
可是老爷也并不是庸人,能够让他说出打感情牌而非命令的话来,或许是真的不安全了。
而且……前几日那个家伙也被送走了。可是,我也只是一个孩子,
老爷为什么会说让我保护安安这种话?我突然想起了新政和这些年越来越烈的革命思想传播,
心中倒吸了一口凉气。“佑安会的。”纵然心中闪过万般想法,
我还是看着老爷的眼睛认真保证。我确实没有说谎,故而并不怕与老爷的对视。很快,
我与小姐被送上了通往大不列颠的轮船上,跟随我们的还有小姐的老师,
那位男科圣手——张瑾。老爷为我们带足了金钱,还交代了我,无论小姐怎么反抗,
没有收到他的消息,不可回国。嗯,小姐被哄骗着吃下了石菖蒲,轮船已经起航,
她人还在昏睡。3小姐醒了,但意外的是她很冷静,甚至还督促着我学e文。她告诉我,
在e国,皮肤血统论非常严重,但是我们并不卑贱,绝不能觉得自己低人一等。
因为一旦自己都觉得自己卑贱,别人就更不会把我们当一回事儿。接下来小姐走的每一步,
都让我觉得不可思议。明明小姐之前并未出过远门,但她似乎对英国了如指掌。
明明不过十岁出头的女孩,却能将我和张瑾照顾妥帖。有时我甚至在想,
老爷让我保护好小姐,可这分明是小姐在保护我。在e国的生活虽然艰苦,但也还算充足。
小姐的足够强大和优秀,让这里的e国人将我们与其他国人分割开来,给予了我们尊重。
但小姐说,需要受到尊重的不单单是我们,而是所有的国人。在e国没有待几年,
国内就发生了大革命,没多久就听说政府倒了,再接着就是大头来了,然后又倒了。那天,
小姐捏着写有国内报道的报纸,呆呆坐在沙发上,坐了一整天,滴水未沾。
我担心小姐的身体受损,想要强制让她吃些东西,但张瑾却让我不要理会,
只让我时刻备好养胃的流食。后来,小姐更忙了,连带着我和张瑾也更忙了。
我不知道小姐到底在忙些什么,只知道我要学的东西越来越多。
我看见小姐与e国人在宴会上谈笑风生,但我感觉她在哭。不久,我被送进了剑桥大学学医,
而小姐也消失了一段时间,等她再次出现,是公爵家的少爷与小姐握手。“小姐。
”等那人离去后,我站在了小姐身旁。“佑安,学业怎么样?能跟得上吗?”“能。
”小姐气势也越来越强,但是在我面前的小姐姐,却仿佛还如同昨日一般开朗阳光。
我很想告诉小姐,不想笑就不要笑了,我好难受。可是我却不能说,
因为我还没有那个资格说这句话,我不能将小姐护在身后,
小姐所承受的苦难我也不能为她承担分毫。剑桥大学虽然收我为学生,
但里面的学生却并不服气,每天都有人来挑战我,我却必须应战。因为在那些人的眼中,
我代表着华夏,如果我输了,或是我不应战,就代表着我的国家输了,害怕了。
我必须要把他们狠狠的打回去。他们自恃高贵,却只逮着我这个比他们小的小娃欺负,
但却偏偏没有办法赢了我。慢慢的,我似乎明白了一些小姐的话。尊重是自己赢回来的,
而不是祈求别人给予的。如果有人冒犯你,就狠狠的打回去,打到对方服软。时间一久,
他们似乎认识到我并不是一个软柿子,过来挑战我的人也渐渐少了,再接着就没了。
在学校里,虽然依然没有什么人理我,但也没有人敢上来挑衅。
我与学院的老师关系倒是不错,又因着我之前展露出的学术实力,
学校里那些专注于学术的学生倒与我有了交际。我这才确信,剑桥大学不愧是世界顶尖名校,
厉害的学生是有的,只是他们并不爱搅弄是非。有一日导师因为临时出了一些事儿,
让我帮忙代了一节课,那日课堂上的学生脸色异常难看,却又因学分,不得不坐下来听。
忽的,我明白了……大学四年,我将学分修满,及时毕业。而老爷的消息,
却是一直没有传来。我以为我们还要在e国等,小姐却给了我轮船邮票,告诉我该回去了。
“回去?可是老爷没有……”我的声音顿住,看向了面色悲哀的张瑾,喉咙突然有些干哑,
“怎么回事?”“温家药方被人盯上了,老爷抵死不给,温家上下100多口人,全被杀了。
”张瑾这才将迟来的真相说出。我张了张口,什么话也说不出来。温家没了,
小姐是该多伤心啊,而我现在才知道。4时隔多年,我们重新踏上了祖国的怀抱,
然而一切却是物是人非。“小姐,我们接下来应该干什么?”我小心问她。“结婚。
”“什么?”我失了声。小姐伸手抓住了我的手,眼中尽是恨意。“佑安,
如果我不能为温家上下冤魂报仇,我死也不会瞑目。”“可是,小姐,以你的能力,
我们只需要小心策划,我们……”“我不需要稳妥!”最终我们不欢而散,
小姐对我进行了单方面的冷战。张瑾说,让小姐放心去,她的身后总有我们,不是吗?后来,
我知道了小姐要嫁的对象,曾经我非常讨厌的家伙——李大胆。
他离开温家后就加入了起义军,因为会识字,不怕死,慢慢的往上爬。现如今,占据城市,
背靠洋人,自立元帅。我不明白的点在于,小姐自己就能与公爵的人合作,而这家伙,
却只是在洋人手底下讨物资,高下立判,为什么小姐会认为嫁给了他就能复仇?我是不明白,
但我只需要全力支持小姐便是。我要求成为小姐的陪嫁丫鬟,和小姐一起去元帅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