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战不败的意思

百战不败的意思

作者: 土司丝的玲总

言情小说连载

《百战不败的意思》男女主角卫青李是小说写手土司丝的玲总所精彩内容:第一章:天子一定我一生枷锁我叫李大汉的将我的故我的一都源于文帝陛下的一句赞那时我还年作为武骑常跟随在文帝身我的弓马娴勇冠三在抵御匈奴的战斗常常身先士斩将夺陛下很欣赏他常常在众人面毫不吝啬对我的夸有一在巡视边防的途他又看着眼神里充满了欣赏与惋他拍着我的肩对我说:“惜子不遇时!如令子当高皇帝万户侯岂足道哉!...

2025-08-01 00:57:24

第一章:天子一语,定我一生枷锁我叫李广,大汉的将军。我的故事,我的一生,

都源于文帝陛下的一句赞叹。那时我还年轻,作为武骑常侍,跟随在文帝身边。

我的弓马娴熟,勇冠三军,在抵御匈奴的战斗中,常常身先士卒,斩将夺旗。陛下很欣赏我,

他常常在众人面前,毫不吝啬对我的夸奖。有一次,在巡视边防的途中,他又看着我,

眼神里充满了欣赏与惋惜。他拍着我的肩膀,对我说:“惜乎,子不遇时!

如令子当高皇帝时,万户侯岂足道哉!”——可惜啊,你李广,生不逢时!

若是让你生在太祖高皇帝开创天下的那个年代,一个万户侯的爵位,

对你来说又算得了什么呢?整个世界,仿佛在那一刻,都因为这句话而安静了下来。

“万户侯”。这三个字,像一道惊雷,劈开了我混沌的少年心。它又像一颗烧红的烙铁,

深深地印在了我的灵魂之上。在此之前,我从军,是为了保家卫国,

是为了施展我一身的武艺。但从那一刻起,我所有的战斗,

都有了一个全新的、无比清晰的名字——证明。我不是为了财富,不是为了权势。

我是为了向天下人,也为了向我自己证明:我李广,

配得上文帝陛下的这句“天下无双”的赞誉。而“封侯”,

就是这份赞誉唯一的、也是最终的形态。它成了一道枷锁,一道我心甘情愿戴上,

并用尽一生去试图解开的枷锁。那之后,我更加奋勇。在平定七国之乱的战场上,

我担任骁骑都尉,跟随太尉周亚夫。在昌邑城下,我第一个登上了城楼,夺下了叛军的帅旗。

我的勇猛,天下皆知。战后,所有人都以为我必将封侯。然而,我得到的,

只是一面皇帝御赐的旗帜,和梁王私授的将军印。朝堂之上,有人弹劾我,

说我私自接受诸侯王的印信,于法不合。功过相抵,我的第一次封侯机会,就这么擦肩而过。

我没有怨言。我想,是我自己不懂规矩。下一次,只要我立下更大的功劳,那顶侯爵的冠冕,

就一定会戴在我的头上。我被调往上谷,大汉最北方的边郡,匈奴人最猖獗的地方。每日,

我枕戈待旦,与匈奴人周旋。我的名字,开始在草原上传扬。他们不知道我叫李广,

他们只知道,汉朝有一个神箭将军,他们叫我,“飞将军”。我以为,我的战场,

只是这片广阔的北境。我的敌人,只是那些来去如风的匈奴骑兵。很多年后我才明白,

我真正的敌人,是这个帝国的“规则”。它远比战场上的刀剑,更复杂,也更冰冷。

在这个规则里,个人的勇武,需要用一颗颗敌人的首级来精确计算,这叫“首虏率”。

你的功劳,需要看你的顶头上司,大将军高不高看你。你的封赏,最终要看长安城里,

那位高高在上的天子,他的喜好,甚至,要看你那虚无缥缈的“运气”。而我李广,

什么都有,就是没有运气。我只有我的弓,我的马,和我那身被匈奴人刻进骨子里的恐惧。

我坚信,只要我的箭足够快,我的刀足够利,就一定能射穿那些看不见的规则,

斩断那些束缚我的锁链。我错了。错得离谱。第二章:我的箭,能射穿石头,

却射不透命运在上郡做太守时,我听闻林中有猛虎伤人。我最喜欢狩猎,

尤其喜欢猎杀这种猛兽。一个傍晚,我带着几名亲兵,在山中搜寻。暮色四合,草木幽深,

我隐约看到远处的草丛中,卧着一只斑斓猛虎。我心中一喜,立刻取下我的强弓,搭上利箭,

用尽全身力气,一箭射去。箭矢破空,带着风雷之声。我只听到“噗”的一声闷响,

那“猛虎”似乎动也没动。我心中大定,走上前去查看。走到近前,我才发现,

那根本不是什么猛虎,而是一块形状酷似卧虎的巨石。而我射出的那支箭,整个箭头,

都深深地嵌进了坚硬的石头里,只留下箭羽在风中微微颤动。随行的亲兵们都惊呆了,

他们围着那块石头,啧啧称奇,看我的眼神,如同看神明。我看着那支没羽的箭,

心中却没有半分喜悦。我李广的箭,连坚硬的石头都能射穿。可是,为什么,

我却始终射不透我那该死的、固若磐G石的命运呢?我的勇武,天下闻名。

匈奴人只要听说是我李广镇守的关隘,便会绕道而行,数年不敢侵犯。我治军,

从不设繁琐的文书和规章。夜晚宿营,我的军队不设巡逻岗哨,全军安睡。我相信我的威名,

足以震慑一切宵小。行军途中,只要找到水源,我必等全军士卒都喝足了水,

我才去喝最后一口。只要开始埋锅造饭,我必等所有士兵都吃上了热饭,

我才端起我自己的碗。我与我的士兵同甘共苦,他们也视我如父兄,都愿意为我效死。

他们说:“李将军在,我们什么都不怕。”可是,这一切,都换不来一座侯爵的封邑。

我曾奉命出雁门,与匈奴主力正面决战。我军四千骑,被数万匈奴大军团团包围。那一战,

打得天昏地暗。我的箭囊都射空了,士兵们伤亡殆尽。最终,我身中数创,被匈奴人俘虏。

他们知道我是“飞将军”,不敢杀我,想将我活捉回去献给单于。

他们用绳网把我捆在两匹马之间。我躺在马上,假装死去。走了十几里路,

我看到旁边一个匈奴少年,骑着一匹好马。我心中一动,猛地挣脱绳网,一跃而起,

跳上那匹骏马,将那少年推下马去,夺了他的弓,向南飞驰而去。匈奴人反应过来,

数百骑在后面紧追不舍。我回身搭箭,箭无虚发,每一箭都射倒一个追兵。

他们被我的神射吓破了胆,不敢再追。我一个人,一匹马,就这么逃回了汉营。回到长安,

朝廷论罪。出征不利,损兵折将,我被判为死罪。我拿出了我所有的家产,赎了我的罪,

被废为庶人。我没有怨恨。败了,就是败了。我李广,输得起。我在乡间闲居,

每日饮酒畋猎。有一天,我带着随从,深夜从外面喝酒回来,路过霸陵亭。霸陵尉喝醉了,

拦住我的去路,大声呵斥,不让我通过。我的随从上前说:“这是前任的李将军。

”那霸陵尉轻蔑地笑道:“哼,就算是现任的将军,也不能夜间通行,

更何况是个‘前任’的!”他强行将我扣留在亭下,过了一夜。我一生,从未受过如此羞辱。

一个边鄙小吏,竟敢如此对我。我心中怒火中烧,但我没有发作。不久,

匈T奴再次大举入侵。朝廷无人可用,只能再次起用我。陛下亲自召见我,

拜我为右北平太守。我上任的第一件事,就是上书陛下,请求将那个霸陵尉,

一同调到我的军中。他一到任,我便将他斩于军前。我以为,我的血,是热的。我的心,

是硬的。但当我看到那个霸陵尉人头落地时,我心中,却没有一丝复仇的快感。我只是觉得,

更加的空虚和疲惫。我李广,何时,也变成了这样一个睚眦必报的小人了?

那顶求之不得的侯爵冠冕,是不是,已经开始扭曲我的心性了?第三章:那八百颗人头,

是我还不清的债在我被重新起用,镇守北疆,与匈奴人殊死搏斗,

为那个“封侯”的梦想而拼命时,一件尘封的往事,像一个不散的冤魂,

开始在我的午夜梦回中,发出凄厉的哀嚎。那是我还很年轻的时候,在陇西做太守。当时,

盘踞在边境的羌人部落发生了叛乱。他们攻城掠地,烧杀抢掠,边境的百姓苦不堪言。

我奉命前去征讨。我深知羌人骁勇善战,不宜强攻。于是,我采取了恩威并施的策略。

一方面,我率领大军,以雷霆之势,击溃了他们的主力部队,斩杀了他们的首领;另一方面,

我又派人宣扬朝廷的宽容政策,告诉他们,只要放下武器,投降归顺,便可既往不咎。

在我的军事打击和政治攻心之下,羌人部落很快就土崩瓦解。其中,有八百多名羌人,

走投无路,选择向我投降。他们派来了使者,献上了他们的兵器和战马,

表示愿意接受我的收编,从此效忠大汉。我的部将们都劝我:“将军,羌人反复无常,

今天投降,明天就可能再次叛乱。这八百多人,都是精锐的战士,留着他们,终究是个祸害。

”我看着那些已经放下武器,脸上写满惶恐和顺从的羌人降卒,心中也充满了犹豫。

理智告诉我,我的部将说得对。斩草除根,永绝后患,这是一个边疆将领,最稳妥,

也是最正确的选择。可是,道义却在我的心中呐喊。他们已经投降了,

已经成了手无寸铁的俘虏。兵法有云,“杀降不祥”。我若杀了他们,我的声誉,我的良心,

该如何安放?那一个下午,我都在这种矛盾中煎熬。最终,

那个对“功绩”和“稳定”的渴望,压倒了对“道义”的坚守。

我做出了一个让我悔恨终生的决定。我假意接受了他们的投降,设下酒宴,款待他们的头领。

在酒宴上,我将他们灌得酩三观大醉。然后,我下令,

将那八百多名已经解除了武装的羌人降卒,包围起来。他们从美梦中惊醒,

看到的是明晃晃的刀枪,和我们汉军士兵冰冷无情的脸。他们不明白,

为什么前一刻还是盟友,后一刻就成了待宰的羔羊。他们哭喊,他们求饶,他们诅咒。

我没有理会。我下达了命令。“杀。”那一天,血流成河。那八百颗人头,被我筑成了京观,

用来震慑其他怀有异心的部落。这个“功绩”,为我赢得了朝廷的赞赏。陇西的边境,

也因此安稳了许多年。我以为,这件事,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被我淡忘。但,我错了。

从那以后,我时常会在梦中,看到那八百双充满怨毒和不解的眼睛。他们的哀嚎,

他们的诅咒,像一根根毒刺,扎进了我的灵魂深处。我开始变得沉默寡言。我开始害怕黑夜。

我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了与匈奴的战斗中。我希望用更多的战功,用更多敌人的鲜血,

来洗刷我手上那笔无法偿还的血债。我变得更加勇猛,也更加的……不顾一切。我以为,

只要我能封侯,只要我能得到那份至高无上的荣耀,就能盖过我所有的罪孽,

就能让我那颗备受煎熬的心,得到一丝安宁。然而,我不知道的是,

从我下令屠杀那八百降卒的那一刻起,我的命运,就已经被注定了。老天爷,在冥冥之中,

已经对我关上了那扇通往“侯爵”的大门。那八百颗人头,不是我的功绩,而是我的罪证。

是我一生,都还不清的,血淋淋的债。第四章:百骑对千军,

我才是匈奴的恐惧在雁门被匈奴俘虏又奇迹般逃脱后,我被废为庶人。那段日子,

是我人生的低谷。我每日与乡间游侠为伍,借酒消愁,以打猎为乐,

似乎已经忘记了那个遥不可及的“封侯梦”。但我知道,我心中的火,从未熄灭。

机会很快就来了。匈奴再次大举入侵,朝中无人能敌。陛下不得已,只能再次起用我,

任命我为右北平太守。我像一头被放出牢笼的猛虎,带着满腔的压抑和渴望,重返北疆。

匈奴人听闻“飞将军”李广又回来了,无不闻风丧胆,数年不敢越境。我深知,仅仅防守,

是无法建立不世之功的。我需要一场酣畅淋漓的大胜,来向陛下,向天下人,证明我的价值。

一次,我奉命率领四千骑兵出塞,寻找匈奴主力。大军行进在茫茫草原上,忽然,

我看到远方尘土大起,似乎有大队骑兵正在移动。我派出身边的百余名精锐骑兵,前去探查。

我也亲自跟了上去。我们翻过一个山坡,眼前的景象,让我们所有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

山坡下,是黑压压的一片,数千名匈奴精锐骑兵,正在休整。而他们的帅旗下,

正是匈奴的左贤王。我们,一百多人,一头撞进了敌人的心脏。我身边的百名骑士,

瞬间脸色惨白。他们握紧了手中的兵器,眼神里充满了绝望。在如此悬殊的兵力下,

我们连逃跑的机会都没有,一旦转身,就会成为对方箭矢下的活靶子。“将军,怎么办?

”我的校尉声音都在发抖。我的大脑,在飞速地运转。逃,是死路一条。冲,是螳臂当车。

我的目光,扫过山坡下那片看似强大的匈...奴大军。我发现,他们虽然人多,

但阵型松散,显然没有料到我们会突然出现。一个无比大胆的念头,在我的脑海中形成。

我勒住马,对身边的骑士们,下达了一个让他们终身难忘的命令。“所有人,听我号令!

”我的声音,异常的平静,却带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力量,“下马,解鞍!”“什么?

”所有人都以为自己听错了。“我说,下马,解鞍!”我重复了一遍,自己第一个翻身下马,

解开了马鞍。我的骑士们,虽然满心疑惑,但出于对我的绝对信任,还是执行了我的命令。

我们一百多人,就在那个离敌人主力不到二里远的山坡上,慢条斯理地解开马鞍,

让战马自由地在旁边吃草。山坡下的匈奴人,也发现了我们。他们先是一阵骚动,

随即也安静了下来。他们看到了我们,看到了我们这支小得可怜的队伍,

看到了我们诡异的举动。他们没有冲上来。因为他们看不懂。在他们的认知里,

没有任何一支军队,在遭遇数倍于己的敌人时,会做出如此悠闲的举动。这完全不符合常理。

唯一的解释就是——我们是诱饵。我们的身后,一定埋伏着汉军的主力。我看着山坡下,

那些犹豫不决、疑心重重的匈奴骑兵,心中冷笑。兵法,不仅仅是刀剑的搏杀,

更是人心的博弈。我甚至命令我的士兵们,原地躺下休息。我自己,也解下盔甲,

躺在草地上,看着天上的白云。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我们就这样,

在数千名敌人的注视下,安然地度过了一个下午。那种紧张到极致,

却又表现得无比松弛的感觉,是对意志力的终极考验。终于,当夜幕开始降临时,

匈奴人彻底沉不住气了。他们心中的怀疑和恐惧,达到了顶点。左贤王最终下令,全军后撤。

他们害怕,在未知的黑夜里,遭到我们汉军主力的伏击。看着那数千铁骑,如潮水般退去,

我的骑士们,才爆发出震天的欢呼。他们看我的眼神,已经不是在看一个将军,

而是在看一个神。那一夜,我没有追击。我知道,我的任务,是保存实力。

我率领着我的一百骑,全身而退,返回大营。这个故事,很快就传遍了整个大汉。人们都说,

飞将军李广,有神鬼莫测之能,以百骑退千军,古之名将,莫过于此。我听着这些赞誉,

心中却没有太多的波澜。因为我知道,这虽然是一场足以载入史册的、心理战的完胜,

但在朝廷的功劳簿上,它却一文不值。因为,我没有斩获一颗敌人的首级。在这场博弈中,

我赢了匈奴人,却输给了大汉的“规则”。第五章:长安的酒宴,

封的是别人的侯我的军功簿上,记录着一场又一场的胜利。但“封侯”那一栏,

却永远是空白。我开始习惯了。习惯了在庆功的酒宴上,看着那些才能远不及我,

甚至曾是我的部下的校尉们,因为在某场战役中,碰巧拿到了足够的“人头数”,

而兴高采烈地接受陛下的封赏。那是一个深秋。漠南传来捷报,公孙贺将军率军出击,

斩获颇丰。陛下龙颜大悦,在未央宫设下盛大的酒宴,为出征的将士们庆功。

我作为留守京城的将军,亦在受邀之列。酒宴之上,歌舞升平,觥筹交错。我一个人,

坐在角落里,默默地喝着闷酒。那些熟悉的场景,熟悉的祝贺声,像一根根针,

扎在我的心上。我看到一个叫李蔡的都尉,被陛下亲自召到面前。他是我曾经的部下,

作战勇猛,但有勇无谋。这一次,他运气好,率领的部队恰好包抄了匈奴的一个小部落,

斩首数百,被评为首功。陛下握着他的手,大声宣布:“都尉李蔡,作战勇勇,赐爵关内侯,

食邑三百户!”李蔡激动得满脸通红,跪在地上,连连叩首谢恩。周围的将军和大臣们,

纷纷上前,向他道贺。“恭喜李将军,年少封侯,前途无量啊!

” “李将军真乃我大汉的栋梁!”我看着被众人簇拥着的李蔡,看着他那张得意洋洋的脸,

心中一片冰冷。曾几何时,他也曾在我麾下,恭敬地叫我“将军”。而现在,他成了“侯”,

而我,依然只是一个“将军”。我端起酒杯,一饮而尽。辛辣的酒液,灼烧着我的喉咙,

却无法温暖我那颗已经渐渐冷却的心。酒宴进行到一半,一个内侍走到我身边,

低声说:“李将军,陛下召见。”我心中一动,难道,陛下终于想起我了?

我整理了一下衣冠,怀着一丝微弱的希望,走到了陛下面前。那时的陛下,还是年轻的武帝。

他眼神锐利,充满了对开疆拓土的渴望。“李将军,”他看着我,声音里听不出喜怒,

“朕听说,你箭术无双,可射穿岩石?”“是,陛下。”我恭敬地回答。“好,”他点点头,

“朕的御花园里,最近养了几头猛虎。改日,你随朕同去,让朕也开开眼界。”“遵命。

”他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挥了挥手,让我退下。我回到了我的座位上。那丝刚刚燃起的希望,

瞬间就熄灭了。他召见我,不是为了封赏,不是为了慰问,

只是想把我当成一个新奇的玩意儿,一个会表演“射石没镞”的杂耍艺人。在他的眼里,

我李广的价值,或许,就仅限于此了。我再也坐不住了。我站起身,向陛下告退。

走出金碧辉煌的宫殿,外面是清冷的月光。长安的夜,繁华依旧,

但我却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孤独。我忽然想起了一个人。程不识。他和我,

并称为“汉之名将”。但我们两个,却是截然不同的风格。我治军,简单宽松,

与士卒同甘共苦,靠的是个人威望和魅力。而他,治军严苛,文书如山,阵法森严,

一丝不苟。他的士兵,都苦不堪言,背后都骂他。但是,他从来不出错。他的部队,

永远像一台精密的机器,虽然战果不一定最大,但从无败绩。而我,虽然常有惊人之举,

但也曾兵败被俘。朝中的大臣们都说:“李广治军,人人自便,简单易行。但敌人一旦来犯,

人人也自顾自战,所以难以预测胜负。而程不识治军,人人受约束,虽然辛苦,但队伍严整,

敌人无法侵犯。”我以前,对他的做法,嗤之以鼻。我认为,一个将军,

靠的是战场上的随机应变,而不是那堆积如山的文书。但现在,我忽然有些动摇了。

在这个帝国里,或许,“不出错”,比“有奇功”,更重要。或许,

程不识的那些繁琐的文书,比我这能射穿石头的箭,更能让他,稳稳地走向封侯之路。

我抬头,看着天上的那轮明月。它那么圆,那么亮,却又那么遥不可及。就像我那个,

永远也实现不了的,封侯梦。第六章:程不识的文书,比我的刀锋更管用程不识,这个名字,

像一面镜子,照出了我的固执和天真。我们一同镇守边疆,防线相邻,却仿佛活在两个世界。

我的营帐里,总是坐满了前来议事的校尉和豪杰,我们大口吃肉,大碗喝酒,

在地图上指点江山,讨论着如何用最快的速度,去突袭匈奴人的部落。我的案头上,

只有兵器和地图,几乎看不到任何文书。而程不识的营帐,据说,从早到晚,

都只有他一个人。他的案头上,堆满了小山一样的竹简。上面记录着他部队的每一次出操,

每一个士兵的籍贯,每一件兵器的损耗。他的命令,永远是通过一道道盖着官印的文书,

层层下达。我的士兵爱我,因为我给了他们自由和尊重。他们愿意为我豁出性命,

去换取那份战死沙场的荣耀。程不识的士兵怕他,因为他用严苛的军法,

将他们变成了没有感情的战争机器。他们不敢犯任何错误,因为任何一个微小的错误,

都会被记录在案,并受到严厉的惩罚。有一次,我去看他。我走进他的营帐,

一股浓重的墨水和竹简的味道扑面而来。他正伏在案前,一丝不苟地批阅着文书。“程将军,

”我笑着说,“匈奴人就在百里之外,你还有闲情逸致,在这里和这些竹简打交道?

”他抬起头,扶了扶他那因为长期伏案而有些歪斜的帽子,平静地回答:“李将军,

匈奴人不足为惧。可怕的是,我们自己乱了章法。”他指着案头上的竹简,

对我说:“我这支军队,从伙夫到斥候,每个人的职责,每天的任务,

都清清楚楚地写在这里。什么时候出击,什么时候防守,阵型如何变换,也都在预案之中。

如此,即便我不在,这支军队,也能照常运转,敌人便无机可乘。”我听了,

不以为然:“兵者,诡道也。战场形势,瞬息万变,岂是这些死板的文书能够预料的?

”“诡道,是建立在正道之上的。”他看着我,眼神里,带着一丝我当时无法理解的怜悯,

“李将军,你一身是胆,武艺超群,这是你的长处。但你的军队,也只有你一个主心骨。

你胜,则全军胜;你若是有个三长两短,则全军溃败。而我,从不把全军的命运,

赌在一个人身上,包括我自己。”他的话,让我很不舒服。我冷笑一声,说:“我李广带兵,

靠的是与士卒同生共死的义气,而不是这些冷冰冰的规矩。”说完,我拂袖而去。那之后,

我们之间的分歧,越来越大。我常常率领轻骑,深入草原,寻找战机。我的斥候,

能探到百里之外。我的士兵,能像狼一样,悄无声息地接近敌人。

我们常常能取得意想不到的胜利,斩获大量的牛羊和战利品。而程不识,他的军队,

永远是稳扎稳打,步步为营。他的斥候,从不敢远离大营三十里。他的部队,

像一个巨大的刺猬,让匈奴人无从下口,但他也几乎抓不到任何主动出击的机会。

在朝廷的功劳簿上,我的战功,远胜于他。但是,封侯拜将的,却总有他的份。

他虽然没有被封为彻侯,但各种赏赐和官职的升迁,从未断过。而我,

却因为几次小小的冒进失利,屡屡被朝廷问责。我渐渐明白了。在这个帝国里,

陛下和朝臣们,需要的不是一个充满变数的“英雄”,而是一台稳定可靠的“机器”。

他们害怕我的不可预测,害怕我那种将个人荣辱置于全军安危之上的英雄主义。

他们欣赏我的勇猛,但他们不信任我的风格。而程不识,

他给了朝廷最需要的东西——安全感。他那些堆积如山的文书,就是他写给长安的保证书。

保证他的军队,永远在掌控之中,永远不会出乱子。他的文书,比我的刀锋,更有力量。

他的谨慎,比我的勇猛,更得圣心。我看着他,因为军功卓著,被调回京城,

担任更高的官职。而我,依然在这个风沙弥漫的边疆,日复一日地,

追逐着那个虚无缥M幻的封侯梦。我的心里,第一次,对自己的坚持,产生了怀疑。难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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